售后租回横插一杠的三流一致
发文时间:2020-09-20
作者:DALE CHI
来源:水滴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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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济因为疫情的关系,市场需求混乱,而且这个情势可能会延续到明年,对很多殷实的企业来说,扩增设备的时候,会有一种有心无力的感觉,企业可以选择售后租回的融资方式,好过没地贷款。但对于设备销售业者来说,还是要留意一下避免日后的小麻烦。


  提问:老师,今天的问题有点多,不好意思。


  问题1:我们有个客户A,与我司签订购买CNC车床一台,支付20万定金,我司交货后也支付50万验收款,但因为A要做售后租回,找我司与B金融公司共同签订一份三方协议的售后租回合同,现在B公司支付尾款30万到我司对公账户,问题是我司发票开给A,定金与验收款都是A支付,现在尾款是B支付,请问这样有没有税务风险?


  问题2:我们还有一个客户D,原向我司询价一台数控冲床,最后议价确认75万货值,内含一年的售后保固,现在又想通过B金融公司来交易,然后从定金到尾款都由B付款给我司,货物交给D使用,由我司负责往后的保固,请问这样我司发票开给D合适吗?


  问题3:像我司这样的情况,据业务反应以后会越来越多,这样在三流一致上是不是有什么风险?


  DALE答:首先,要厘清一个基本概念,税法上的三流一致源于《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注1)后成为诸多判断是否虚开的参考之一,但你司的销售业务是真实的交易,只是因应供货单位的融资活动而有商业上的安排,不存在虚开发票的嫌疑。


  其次,为你司客户抵扣上的完整度(考量三流一致问题),当客户是货物交付后才进行的融资活动,交付之后的款项支付,可由三方协议中注明由提供融资的公司代付;若三方协议中未注明,则由你司客户提供客户与提供融资公司共同签名、盖章出具的代付协议。


  之所以会有三方合同(协议)是因为你客户在清偿所有款项之前,你公司都有权力扣押、追索;倘若融资公司将应清偿的剩余款项直接交给你客户,万一你客户挪用的情况下,你公司还是有权力扣押、追索;所以深谙此道的融资公司才会要求你司要被动的参与其中订立三方合同(协议);你公司的业务部门能在订立前先咨询你司财务会计,你们才能事前要求在协议中注明剩余货款由融资公司代付。


  再次,若你司客户在下订前就进行设备融资的购货方式,宜安排成融资公司向你司购货(由融资公司以资本租赁形式出租给你的最终客户),并指定交货给最终客户,并在购销合同中注明日后产品保固对象直接向使用设备单位提供。


  最后,对于这样的交易情况,你司宜整理完整的交易记录(证据链),避免来自税务部门的误解而耽误你们的日常工作。


  注1:《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总局答复——


2016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就旅行社业“营改增”反映集中的问题所进行的答复”中有关“三流合一”的解释——


纳税人遵从成本有所增加,征管设计有改进的空间。


一方面,增值税对企业的发票管理、业务核算、纳税管理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纳税人遵从成本有所增加。另一方面,部分征管制度设计尚不尽如人意。增值税发票管理“三流合一”的要求对部分业务产生影响。例如部分地方规定,旅行社向酒店付款,那么酒店发票只能开给旅行社而不能以客户单位为开票抬头;许多旅客以个人名义报团,发票又需要开具公司抬头,旅行社极易不符合“三流合一”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纳税人遵从成本有所增加是正常的,因为现在增值税管理比营业税要严格,从总局了解的情况,国税局的管理比地税局要严格规范一些,政策制定比较统一。地税局各地之间差异比较大,地方性的政策也比较多。


“三流合一”是1995年国税发192号文件,那个文件的其他条款全都废止了,就留了这一条。到现在已有二十多年,现在形势的发展无论是支付手段,还是发票监管,都是电子抵账,已经很强大了。当时都是手开票,拿手写的专用发票,那个情况下税务局需要看是否三流合一,但是现在该条款管的范围还仅限于货物和运输服务。营改增的服务领域不适用该条规定。关于该条款总局会再评估一下,如果觉得它存在已经没有意义的话,今后有可能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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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6年04月22日  版次:08   作者:王明世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职工退休新规(2026年)

  近期,人社部发布新规,涉及养老保险、退休等重要事项,达到退休年龄还想继续工作,权益怎么保障?到龄退休但社保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处理?2026男女退休规定,一文读懂↓

  超龄用工新规:权益有保障了

  超龄劳动者,是指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随着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实施,这一群体规模日益扩大。

  人社部最新发布的意见明确:

  ● 要消除户籍、身份、年龄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 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应当保障其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 超龄劳动者累计缴费不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也可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退休条件:两个缺一不可

  众所周知,办理领取企业职工养老金手续,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退休?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中输入出生日期、性别等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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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龄退休但缴费年限不够

  怎么办?

  以下这几种办法供你选择↓

  一次性补缴: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人,到退休年龄后多缴5年还不到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齐;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普通职工,一般不能一次性补缴。

  延迟退休: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自愿弹性延迟退休。

  1.需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单位可以拒绝)

  2.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3.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

  4.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只能申请一次)

  提前退休:这些事项要了解!

  想要提前退休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自愿弹性提前退休:养老保险要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提前时间不超过3年;退休年龄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干部55/女职工50)。

  例如:1972年9月出生的男职工,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为62周岁,可在60岁至62岁之间选择退休。

  二是从事特殊工种可申请提前退休。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常见问题解答

  Q1:申请提前退休需要单位同意吗?

  不需要,坚持自愿原则,只要满足条件,职工个人申请提前退休,不需要与工作单位协商,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职工的申请。

  Q2:申请延迟退休需要单位同意吗?

  需要。 职工希望延迟退休的,需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Q3:提前退休养老金会打折吗?

  不会。 在允许范围内选择提前或不延迟退休,养老金正常发放,不会打折。退休手续办理成功次月起正常领取养老金。


  来源:人社部网站、中国会计报

       编辑:陈世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