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代开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作废吗?
您好,代开的电子普通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不能作废,请您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答疑合同上列名了增值税税额但是计算错误,在印花税计税依据中还能扣吗?或者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调整后计税依据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答疑国企将所属房屋免费提供给社区委员会使用,该企业是否应该按视同销售确认增值税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