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涉及哪些税费?

【回答】

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可能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一)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取得收入,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提供不动产转让、出租,差额计税的劳务派遣、安保服务的征收率为5%,其中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除上述以外的收入按照3%征收率征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附加税费:

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

2.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

印花税:

若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的,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需要注意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在印花税征税范围。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印花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区分项目进行征收。

(一)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4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20%

收入4000元以上: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2万元的,预扣率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预扣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预扣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二)取得的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三)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的,应依法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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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4-11-21
来源:青岛税务

答疑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主要是什么?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规定: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具备部门信息共享条件的,纳税人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相关信息;不具备信息共享条件,且纳税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纳税人可按规定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送相应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2024年12月1日后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以及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住房但于2024年12月1日后申报缴纳契税的,符合新发布公告规定的均可按新发布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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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4-11-19
来源: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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