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文件清理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对原通化市国税局、通化市地税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继续执行2个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及机构改革文件清理有关规定,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涉密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本公告。
本公告公布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税务局挂牌后继续执行。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关于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市、县两级级税务机构将逐步分级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4号)内容基础上,现就我市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白山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在新税收机构挂牌后以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名称对外执法,暂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税收业务印章。
二、原白山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白山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三、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挂牌至县(市、区)税务局挂牌期间,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出具的部分表证单书的正文仍可能出现“国税”“地税”字样,经梳理,此类表证单书有如下20个,此类表证单书具有合法性。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批量维护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告
根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换照,税务机关需要将纳税人识别号由原15位税务登记号变更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尚未向税务机关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定于2018年9月18日零时,按照工商部门提供的数据对税收征管系统内缺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批量填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届时被填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防伪税控装置和网上申报USBKey等将不能正常使用。
为不影响您办理发票和网上办税等涉税事项,请2015年10月1日前设立的尚未在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于9月17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和税控装置重新发放、网上申报USBKey信息更新等事项。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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