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著名上市药企舒泰神发布一个非常特殊的公告,与以往正常的战略、产品、治理结构等等经营层面公告不同,这个公告是告诉大家:我们收到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了,发现了8000万发票有问题让我们补所得税,我们没意见,跟大家说一声哈。作为财税从业人员,其实看到这个公告还是觉得蛮有趣,这么大数额居然没有处罚,可能很多人会有疑问,我尝试着做一做分析吧。
一、舒泰神被稽查局搞出什么事?
根据舒泰神的公告,这次主要是发票问题,还有一个房产税漏交问题:
1、公司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实际取得已证实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共902 张,价税合计 79,627,050.00 元,已经取得的发票均已在销售费用中列支共计79,627,050.00 元。以上发票涉及金额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公司 2016年、2017 年、2018 年应纳税所得额。
2、公司 2016 年取得 47 张发票,发票金额 1,575,562.00 元,经证实开票单位与公司无业务往来,也未给公司开具过发票。以上发票涉及金额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公司 2016 应纳税所得额。
3、公司 2016 年取得发票 5 张,发票金额 128,265.00 元,经证实被协查企业与公司无业务往来,也未给公司开具过发票。以上发票涉及金额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公司 2016 年应纳税所得额。
4、公司取得的北京某大厦 2016 年 05 月开具的 1 张发票,金额为 43,639.00元,经证实该发票与其开具发票金额不符。以上发票涉及金额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公司 2016 年应纳税所得额。
5、公司照明系统 1,031,371.39 元转为固定资产后,未与其他固定资产合并缴纳房产税。
同样是发票,陈述有所不同,第一条界定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个好理解;第四条是说有这事,金额不对;这个也好理解,比如有可能是不是大头小尾发票导致金额不对;第二条和第三条写的非常含糊,没说是营业税发票还是增值税发票,也没说是不是虚开,而是说我们和他们没有业务往来,也没给我们开过票,那问题是这票咋来的?难不成是火车站买来的?
我个人的判断,假票的可能性不大,很有可能是营改增前的营业税发票,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的咨询服务类企业除了自己可以开票,还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很多地方代开发票手续简单,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有些企业和个人钻空子代开出发票来,当然这只是一种猜测。
二、舒泰神为什么没有受到处罚?
先不说后面的那个含含糊糊的第二条和第三条,单单是取得虚开的7962万元发票难道不应该受到处罚吗?这里面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第一,这里取得的是普票不是专票,如果是专票性质就要严重的多;
第二,没有处罚的关键点可能税务机关判定舒泰神一方为善意取得,也就是说取得的时候并不知情,这个判断至关重要。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于舒泰神来讲,关键在于是否适用第二条,如果自己主导就属于虚开,如果自己不了解情况,就属于善意取得,不属于虚开。对于舒泰神来讲,最多属于《发票管理办法》中的“未按法规取得发票”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罚文件是这样表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措辞用的是“可以”,也就意味着是否处罚取决于税务机关对性质和主观恶意的判断。最终舒泰神以补税过关,并未受到任何处罚,的确令人惊叹,看来在这八千多万发票的取得过程中,舒泰神的确是“傻白甜”,成功的成为受害者。
公司自己在公告中的态度也很有趣,舒泰神反复强调:本次税务处理决定书属于行政处理的范畴,不属于行政处罚;意思很明白,我们是没错的,我们也是受害者,这事不能怪我们。
三、舒泰神为什么搞出来这么多虚开发票?
作为主攻医院渠道的医药企业,舒泰神的销售费用居高不下,根据公司2019年年报披露,2019/2018年销售费用如下:
我们来看看当期主营收入,2018年数据是8亿元左右,2019年数据是6.6亿元左右,这样计算销售费用占比2018年为60%,2019年也为60%,其中最大头的咨询推广费占到销售收入的比重为2018年50%,2019年为41%。咨询推广费很显然就是合作公司开具的发票,其实我们都很清楚,咨询推广中的灰色支出正是所有医药公司的巨大压力所在。目前暴雷的8000多万元发票正是这种压力之下的必然产物。
医药企业处在医院、政府双重夹攻之下,长期处于一种扭曲的营销模式之中,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对于销售费用的异常处理,当然这里如何设计,如何进行咨询推广活动的外包,如何签署协议,如何付款,如何验证和审核咨询推广活动的成果,对于所有医药企业而言都是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一旦处理不慎结果必然是虚开发票,舒泰神的暴雷最终税务机关的态度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究竟是属于幸运还是不幸,其实值得深思。
公司目前已上市产品均为处方药,营销方面主要采用代理和自营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面对医改大势,公司顺势而为,积极进行营销模式转型,深耕精细化专业代理+自营销售的混合模式,采用小队伍大市场的理念,自营的专业化团队主要抓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落实专业化推广工作,建立专家团队,解决医学治疗问题,奠定产品的治疗地位,创造市场需求,带动整体销售;同时公司加强专业化的精细化代理,对代理商进行专业化培训,策划市场推广工作,提升代理商的专业化技能,共同落实代理区域市场的专业化发展。此外,公司高度重视和支持营销中心医学和市场部的发展,认真做好医学研究、市场策划、活动落实、专家培养,真正起到指导市场、保证方向、建立品牌、拉动销售的作用,指导和落实保障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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