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税务局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季度申报表,上面只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几项,我公司应如何填写?我公司只有银行利息收入和营业费用,需要对应填列到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里吗?这两项有勾稽关系吗?还是只填利润总额项就行?
发文时间:2019-05-01
来源:三丰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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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报表说明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收入。
如:以前年度已经开始经营且按季度预缴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第二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本行填报本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累计营业收入。
2.第2行“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营业成本。
3.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
 
预缴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之间没有勾稽关系,按照会计准则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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