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八、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吗?
发文时间:2019-11-20
来源:三丰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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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留抵退税没有受行业限制,但是要满足条件才能退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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