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发票开具有以下几种处理:
1.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
2.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
3.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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