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2016]10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保险类]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6-12-17
文号:财金[2016]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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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 厅 ( 局 ),新疆 生产建设 兵团财务局 ,有关中央金融企业 :

为 了做好2016年度金融企业的财务决算工作 ,及时掌握全 国 保险类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 情况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 国务院令第287 号 )、《企业会计准则》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 财政部 令第42号 )、《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 ( 财金 [2016]35号 ) 等有 关规定,我部制定了 《2016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保险类]》 及编制说明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本套报表的构成及填报范

本套报表包括报表封面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资产减值准备 明细表、资产质量情况表、固定 资产情况表、业务及管理费与营业外收支明细表 、税金及社会保险 费用缴纳情况表 、基本情况表 、( 国有) 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 、绩效 评价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调整表以及绩效评价加减分事 项表等15部分 ( 见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 适用于境内各类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保险类金融企业填报。

二、本套报表的填报要求

( 一 ) 本套报表是保险类金融企业向财政部门 报送2016年度 财务决算报表的统一格式 ,各企业要认真按照编制说明做好 填报 工作,对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

中央金融企业和各地财政部门应按我部规定的基 本格式 、体 例和要求 ( 见附件3 ),认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包括分析本企业 或本地区金融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 、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有关政 策建议 。各地财政部门应将银行类 、证券类 、保险类 、担保类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类和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类报表数据汇总后撰写 一套财务分析报告。

( 二 ) 金融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 ( 国有 ) 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表 ,其中国有绝对控股和 国有相对控股金融企业按照国家所有者 权益填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其他金融企业比照相关规定填报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资本 保值增值率 。中央金融企业 、省级财政部门要编报本企业或本地区 ( 固有 ) 资本保值增值数据和情 况说明 ,包括 ( 固有 ) 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 、与上年度确认结 果的对比分析 、客观增减因素 、年初数据调整事项 、指标大幅 波 动或者异常 变动的原因分析,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 三 ) 金融企业向 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资料以 及对基础数据进行调整的说明材料 。金融企业应 当提供真实、全 面的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 ,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 、总会计师或 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 当对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相 关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负责。

( 四 )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有关保险类金融企业由于自 身经 营业务特点 ,有关交易事项在本 套报表的填报项目中没有列 示或 在编制说明中没有反映的 ,应按照 有关财务规章 、会计制度的规 定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的 一般原则 ,进行分析后 归并在有关科目或 项目中填报 ,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 。

( 五 ) 保险类金融企业在境内外设立的子 公司 ,按本套报表 的统一格式填报 ;在境内外设立的 一级分公司 ,除不需填报 “现 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 、“( 国有 )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 \ “绩效评价报表” ,以及 “资产质量情况表” 的部分指标外,其他 报表均按照 统一格式填报;总公司负责统一填报合 并报表。

( 六 ) 地方财政部门及中央金融企业还 需填报汇总范围企业 户数变动分析表 。此表在软件中自 动生成 ,在进行户 数核对时 , 根据软件中提供的标识分析变动原因 。

三、本套报表 的报送要求

( 一 ) 中央金融企业于2017年5月15 日之前,向财政部 ( 金融 司 ) 报送2份财务决算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

1. 报送2016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料时 ,应向 我部正式行 文,并按文件 、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决算报表 〔 保险类 〕 ( 以 “万 元” 为金额 单位、保留 两位小数打印 )、户数变动分析表、财务报 表附注的顺序装订 。

2. 报送2016年度金融企业 ( 国有 ) 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时 , 应向我部正式行文 ,并按文件 、( 国有 ) 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 、有 关情况说明以及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 。

3. 报送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数据资料时 ,应 向我部正式行文 , 并按文件、绩效评价报表、调整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 。

4.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 ,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 、盖章, 否则无效。

5. 所有报表数据 、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 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 须同 时报送。

6. 凡规定需要由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 ,应附报中介机构审计 报告。

( 二 ) 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文字资料及上报时间 等 要求由当地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 列市财政厅 ( 局 ) 于2017年5月15 日之前,向财政部 ( 金融司 ) 报 送l份地方 汇总财务决算资料 。具体要求如下 :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 局 ) 报送2016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资料时 ,应向 我部正式行文 ,并按文件、 财务分析报告 、( 固有 ) 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汇总分 析报告、财务决 算报表 ( 以 “ 万元” 为金额单位 ,保留 两位小数打印 )、户数变动 分析表的顺序装订 。其中:财务决算报表包括银行类 ( 信用社单 列 )、证券类 、保险类 、担保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及金融控股 集团公司类 汇总报表 ,无须提供分户决算报表。

2.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 、盖章 否则无效。

3. 所有报表数据 、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 须同时报送。

四、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作 的考核 中央金融企业和各地财政部门 要认真 、及时完成 2016年度全国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 、汇总 、分析等工作 。我部将对 各单位2016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以及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 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评选出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工 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

五、其他事项

《2016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 保险类〕》 的数据处理软 件另 行下发 。各金融企业以及各地财政部门在报 表编报过程中 如 有财务决算和软件技术方 面问题 ,请及时与 财政部 ( 金融司 ) 和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金融 司联系电话 :010-68553396 010-68551220   010-68553397 ( 传真 )

久其软件联系电话 :400-119-9797 久其软件网址:http:/www.jiuqi.com.en  E-mail:jrszhc@mof.gov.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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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二、关于税种范围。《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挪威适用于国家、郡、市征收的所得税,国家对勘探和开发海底石油资源及相关活动和作业(包括对生产的石油进行管道运输)所得征收的税收,以及国家对非居民演艺人员的报酬征收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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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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