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如果全额纳税的税率是多少?如果选择差额纳税的税率是多少?
发文时间:2018-10-01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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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公告(财税〔2016〕36号)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截止目前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并未出台文件对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单独规定不是3%的征收率,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如果全额纳税的税率是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如果选择差额纳税的征收率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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