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的具体流程?
发文时间:2018-11-15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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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二条、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及反馈的规定: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办税系统,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不具备网上办税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并出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以下统称"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只需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由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报验。纳税人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三)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附件2)。


  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地税机关核对(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实行联合办税的即时回复),地税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四)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信息的处理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反馈信息,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纳税人,并适时对纳税人已抵减税款、在经营地已预缴税款和应预缴税款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疑点的,及时推送至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稽查部门组织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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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发背景


  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适应征管体制改革需要,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同时进一步明确规范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跨区域涉税事项业务,按照维持税收属地入库、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原则,特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含义和作用进行了简要概述;


  (二)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


  (三)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业务的办税流程进行了规范,具体包括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和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四)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有效期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办理期限和合同延期等时限问题进行了明确;


  (五)对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纳税人和从事建筑安装以外其他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开具方式分别进行了明确;


  (六)《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和《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两个附件。


  四、明确相关事项


  在实际管理中对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是比照州(市)局方式进行管理,区别在于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是按照指定管辖企业范围进行管理,其余州(市)局按属地原则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其管户分布于昆明市、滇中新区管辖范围内。为进一步明确规范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户跨区域涉税事项业务,《公告》明确了相关事宜:云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户到机构所在地所属县(市、区)以外的地区开展跨区域涉税事项业务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报告表》。


  五、施行日期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从有利于纳税人原则出发,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全省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全省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就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工作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为确保相关工作要求在我省落地,我省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结合工作业务流程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全省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业务流程的公告》优化了相关工作流程,方便了纳税人。


  二、为什么在本省范围内纳税人跨县(市、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向外出经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相关事项?


  湖南省税务局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对本省范围内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工作流程进行了简化,减少了纳税人在注册地办理报告的环节,简化为纳税人直接去经营地办理,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化传递,减少纳税人往返跑。


  三、《公告》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