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2)以非企业合并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现金、非现金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处置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科目。
所以,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区分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均比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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