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礼品费中蕴藏的税务风险
发文时间:2019-02-25
作者:袁国辉
来源:指尖上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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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交往中,有时候企业会购置、定制或者以自有产品做礼品馈赠客户、员工,或用于市场推广做赠品送给客户。礼品费在商业交往中虽发生频繁,可对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并不简单。


  个人建议,费用报销时应尽量避免礼品费发票入账。这样要求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礼品费容易造成商业贿赂的嫌疑,譬如,公司账面有较多的礼品费,账务处理刻意模糊,很容易让监管部门觉得有猫腻;其二,礼品费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它会影响到增值税、附加税、个税和企业所得税。因为有这两方面的原因,礼品费做账时绝不可掉以轻心。


  (一)礼品费对增值税的影响


  礼品的来源不同,对增值税处理的影响也不同。


  (1)如果是企业购进的礼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进项税不得认证抵扣,进项税应计入礼品的成本。购进礼品时因用途不明确,增值税专票已认证的,礼品送出时,须将对应的进项税转出作成本处理。


  (2)如果企业拿自己的产品做礼品,需视同销售。礼品送出时要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一点经验之谈,企业购置礼品时要避免开具“礼品”名目的发票。建议根据所购商品的品类开票。这么做一方面可轻松应对未来礼品改变用途,如所购礼品改用于生产经营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就可用于抵扣了;另一方面可方便礼品登记入库,规范礼品的库存管理。


  (二)礼品费对个税的影响


  送礼品的本质是一种赠送行为。赠送行为发生后,企业需代扣代缴个税,个税税率为20%。


  现实中,企业送出别人礼品时,不可能向受赠人收取个税。税金实际要由企业承担,这就要求会计倒算个税。送出去的礼品的价值,是税后金额,需倒推出税前金额,以税前金额作为礼品费入账,把税前金额和礼品价值的差额计作个税,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例如,企业送给客户苹果手机,价值(含税)8000元。企业倒算出来的礼品费实际为10000元(8000÷80%)元。会计做账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礼品费10000


  贷:存货——低值易耗品(礼品)8000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税2000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税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如果会计做账时没有倒算礼品费的金额,而是直接按送出苹果手机的价值替客户缴纳了个税,会计做账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礼品费8000


  贷:存货——低值易耗品(礼品)8000


  借:营业外支出1600


  贷:银行存款1600


  如果礼品送给企业内部员工,礼品的价值需并入员工薪酬一并计征个税。


  (三)礼品费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礼品费用途不同,会计账务处理也不同。礼品送给客户或者业务关系人,应计入“业务招待费”;礼品用于公司推广活动、促销活动的,可计入“销售费用——广告费”;礼品送给本公司的员工的,可作为职工福利费入账。


  如礼品费是作为业务招待费入账,只能按发生额的60%扣除在所得税前扣除,且最高不得超过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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