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发文时间:2026-6-27
作者:劳动法老曾
来源:劳动法老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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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严格来讲,本文讨论的不是辞退,书面的说法应该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关系(合同),应该如何赔偿?

  对于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不涉及到期终止,因此基本都是解除问题。

  不同方式解除(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并不相同,下面分情况逐一说明。

  02

  一、被用人单位劝退

  无标准。看离职办理的形式。

  如果一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被单位劝退,走的是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手续,则没有任何补偿。

  大部分情况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肯定是劝而不退,只能进行协商。

  二、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

  法定N,一般会大于N,要看具体谈判情况。

  因为大部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认为用人单位是无法辞退自己的,这种认知下,对于补偿的期望值一般会比较高。

  大部分谈判结果会大于N,不排除极少数有比N少的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是协商,只要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协商一致解除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三、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

  个人原因离职,一分钱赔偿没有!

  不能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不会主动离职。

  说不准有更好的机会,说不准卷孩子去了,说不准提前退休了。

  这里需注意的是被劝成主动离职,或者被套路签订了主动离职的材料。

  四、依据第三十八条被迫离职

  法定N倍经济补偿,如果失败,则一分钱没有。

  如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情况,劳动者据此被迫离职,可获得N倍经济补偿。

  被迫离职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此用人单位绝不会主动支付经济补偿,一般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主张。

  五、被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辞退

  法定无赔偿,大部分劳动者大概率可以拿到2N。

  第三十九条被称为过失性辞退,如果用人单位做的到位,劳动者一分钱赔偿没有!

  什么叫做的到位?

  证据充分、制度履行了民主程序并进行有效公示,辞退前征询工会意见,辞退通知书有效送达。

  符合以上几个要件,合法辞退的可能性很大。

  这种解除方式是单方解除中风险最大的,一般需要律师操刀,但是用人单位却很喜欢用,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第二是无需经过劳动者本人同意,第三是基本没有限制条件,解除三期、无固定期限均不在话下。

  但是用人单位忘了,甘蔗哪有两头甜。

  由于某些细节没做到位,大部分单方解除都变成了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2N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苦果。

  六、因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被辞退

  法定N+1,大部分劳动者大概率可以拿到2N。

  因为依据第四十条解除,对于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要求比较高,是员工关系中的高难度技术,用人单位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概率非常高。

  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获得2N赔偿金,或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七、经济性裁员

  法定N倍经济补偿,少部分劳动者可能可以拿到2N。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应该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是披着经济性裁员的外衣,走的是协商和劝退的路子。

  因为经济性裁员有人数或比例的要求,有提前说明和听取意见的要求,有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要求,操作起来相对比较复杂。

  即使用人单位是真的想走经济性裁员的方式,只要不符合以上相关条件,则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劳动者2N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八、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执照、关闭、撤销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法定N倍经济补偿。

  这是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唯一的合法终止方式,其他都是解除方式。

  简而言之,就是单位黄了,大家各奔东西。

  遇到以上情况,甭管是否无固定期限,是否三期,建议赶紧拿钱走人。

  如果还能拿到钱的话。 

  03

  最后来说一下《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的保护。

  主要指第四十一条的第二款第二项以及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为“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应该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法律中的“应当”通常可以理解为“必须”的意思。

  意味着在经济性裁员时,不能辞退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这是第一层保护铠甲。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提供了护体神功-金钟罩。

  当属于第四十二条的六种情形之一时(职业病、工伤、医疗期、女员工三期、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等),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金钟罩并不只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者使用,同样适用其他劳动者。

  但是这个金钟罩神功,也是有罩门的。

  即使劳动者符合第四十二条的情形,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依据第三十九条解除或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我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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