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只要该公司给纳税人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如果是纳税人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任职”,填写离职时间点击提交后,申诉状态变为已处理;
如果是纳税人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任职”,填写补充说明点击提交后,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受雇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纳税人或纳税人通过“异议处理记录”进行查看,敬请留意。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