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31 【回答】
非全日制用工是没有试用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这一规定主要基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来考虑:
- 用工灵活性: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这种灵活的用工形式本身就具有短期性、即时性的特点,如果允许约定试用期,会增加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不利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障,也与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初衷相悖。
- 保障劳动者权益:非全日制劳动者通常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且很多是利用业余时间赚取额外收入。不允许约定试用期,能够让劳动者更快地获得稳定的劳动报酬,保障其基本生活和经济权益。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