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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查看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的启用情况,如已启用请及时申报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如未启用,可通过【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模块自行启用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纳税人应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选择税费种认定有效期起,若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启用时,税费种认定有效期起无法选择到前期的,可直接通过远程办“税费种认定”业务或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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