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应在什么时间内申报?
发文时间:2020-03-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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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6号)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2019年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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