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2]62号 财政部关于第三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进口特种车辆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时间:2002-04-15
文号:财税[2002]62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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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1年3月起,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暂缓推行。一年来,总局组织力量,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业务需求和技术要求进行了全面修改,航天信息公司根据总局要求研制开发了Windows版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采用了大容量IC卡),经过测试及部分企业的试运行检验,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试运行情况正常,符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要求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业务需求,但由于该系统运行环境的改变,所涉及的系统安全问题,国家商密办目前正在组织技术鉴定,新卡尚不能发放。为了确保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恢复推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总局决定,自2002年4月起,做好恢复推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2年底以前,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覆盖到所有使用万元版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行到使用千元版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届时凡使用万元版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2003年一季度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将覆盖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今年的推行工作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5月份至6月30日,第二阶段为7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税务机关要根据总局下发的第一阶段推行计划做好推行的准备工作(推行计划见附件)。

  三、第一阶段全国共推行17万户(因下半年将更换ISA插槽金税卡为USB接口金税卡,故上半年仅就库存ISA插槽金税卡的数量确定推行户数),为便于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的维护,各地税务机关应选择重点城市市区组织推行(西南、西北地区应集中安排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的省辖市推行)。

  四、各地税务机关在组织推行工作的同时,应做好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推广应用情况的统计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已推行防伪税控系统企业的基本信息(通过统计软件完成,统计截止日期为2002年5月31日)和第二阶段推行计划上报总局。

  五、各地税务机关应根据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计划,及时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种类的需求结构,做好今年下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以避免手写票的浪费。

  六、已推行防伪税控的企业,其现有开票子系统继续使用。

  七、为保持系统兼容性,防伪税控系统税务端软件(报税、发行和发售子系统)和稽核系统软件都相应作了修改,有关软件升级工作另行发文部署。

  八、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总局要求组织好内部人员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总局另行通知),同时,应督促服务单位做好Windows版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培训、服务和软硬件安装、调试的准备工作,切忌只注重推行数量而忽视了质量要求,具体的企业培训和发放专用设备时间,总局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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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税期间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一、一般规定

  按期纳税的计税期间最短为10日,最长为一个季度。《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按次纳税的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增值税法》规定,这种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二、特殊规定

  但税法也对一些特殊的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特定应税交易的自然人,也确定按月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是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按月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资源回收企业按月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五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保险企业按月为个人代理人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报,按规定缴纳代办税款。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三、选择规定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适用按月10万元起征点,也可以选择适用按季30万元起征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对应不同的计税期间分别规定。

  一、按期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按次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三、预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对五种预缴增值税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是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下同)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二是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四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五是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