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退休人员在职期间奖金如何缴纳个税
发文时间:2021-12-06
作者:赵辉
来源: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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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之后领取的属于在职期间应补发的工资奖金也不属于离退休工资,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等四项所得实行按年计算,其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平时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所以,补发的属于同一年度的奖金不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结果。但如果补发的属于以前年度的奖金是否追索所属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呢?个人所得税申报所涉及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跟奖金所属期没有关系的。奖金实际发放的日期,是税款所属期,而税款所属期的下月则是该税款的申报期。即什么时候发放的,就什么时候计税,并按规定申报。不管会计上做在哪个月,在实际发放时计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离退休人员补发在职期间的奖金,应在实际发放的当月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减除的费用包括基本减除费用和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因为离退休人员无需缴纳“三险一金”,所以一般不涉及专项扣除这一项。不过,在实务中,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后,一般没有所得,除非福利特别好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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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人员的个税小知识

  “退休领养老金还要交税吗?”“返聘上班的工资怎么计税?”“个人养老金领取时还要交税吗?”今天,申税小微和大家一起关注退休人员的个税小知识,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了解一下~

  01 核心政策:这些退休收入,明确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以下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居民可放心领取:

  1.基本养老金/退休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退休费、离休费、基本养老金;

  2.专项免税补贴:安家费、退职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注意:

      免税范围仅针对“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项目,若退休后从原单位取得奖金、实物、额外补贴等,不属于免税范畴,需依法缴税!

  02 应税情形:这3类收入,必须缴个税!

  (一)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收入

  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提前退休的,单位发放的一次性补贴需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二)退休返聘收入

  退休后再工作的收入,按“任职性质”分两类计税:

  第一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税。

  • 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 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 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 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类:不能同时符合上述4个条件,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

  (三)个人养老金领取收入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