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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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wljyjgc@samr.gov.cn,请在邮件标题加注“《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6日。

  附件:

  1.《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现就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平台常态化监管制度,加强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引导企业自主选择符合经营实际需要的合规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合规管理责任,提升合规管理人员履职能力,降低企业合规经营成本,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健全合规管理组织

  (一)依法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服务许可,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在网络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组织建设,配备合规管理人员,明确合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合规管理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二)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一般应当明确合规负责人。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根据自身组织架构、业务类型、经营规模、人员数量等因素,结合合规管理工作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合规管理员。

  (三)合规管理人员重点提升以下合规管理能力:

  1.熟悉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本企业合规管理要求;

  2.具备识别和防控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风险的专业知识;

  3.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其他能力。

  (四)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支持和保障合规负责人、合规管理员依法有效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合规管理的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

  合规管理员发现本企业存在合规风险时,应当及时妥善处置;发现存在重大合规风险时,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合规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重大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合规管理工作汇报,并针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处置。

  三、明确合规管理职责

  (五)合规负责人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合规管理制度、合规管理计划、合规风险管控清单;

  2.定期组织合规自查,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等进行自查,出具书面意见;发现重大合规风险,及时督促整改,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

  3.定期组织撰写合规报告,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

  4.管理、督促和指导合规管理员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合规培训,接受合规咨询;

  5.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汇报合规管理事项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6.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合规负责人职责。

  (六)合规管理员按照职责要求对合规负责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1.检查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合规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合规风险管控清单的落实情况;

  2.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合规自查,出具书面意见;发现一般合规风险,督促相关部门处置整改,发现重大合规风险,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

  3.落实合规负责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合规管理任务;

  4.开展合规培训,接受合规咨询和举报;

  5.记录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定期向合规负责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合规管理情况;

  6.依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合规管理事项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7.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合规管理员守则。

  四、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七)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合规风险管控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合规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整改、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八)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合规风险定期排查制度。合规管理员根据合规风险管控清单,按照合规管理制度要求,对合规风险进行定期排查,形成合规风险排查记录。对发现问题的,应当采取措施,并视情况及时上报合规负责人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应当予以记录并实行零风险报告。

  (九)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合规风险定期整改制度。合规负责人定期组织合规风险排查整改,及时解决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合规风险排查整改报告。

  (十)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合规管理定期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合规负责人工作汇报,对合规管理、风险排查、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调度,对下个季度重点工作作出安排,形成合规管理调度纪要。

  (十一)指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将合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调整、培训考核等情况,以及合规风险管控清单、合规管理人员在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在合规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

  (十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为合规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岗位待遇,保障合规管理专业性、权威性和独立性。

  指导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对合规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

  鼓励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对合规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职不到位的予以惩戒。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管理的指导,支持企业开展合规培训,并组织对本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合规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抽查考核结果不符合合规管理要求的,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企业采取整改措施。

  (十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并落实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控动态管理机制,以及定期排查、整改、调度中发现的合规风险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十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时,依法将企业合规管理情况作为确定“双随机”检查频次、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考量因素。

  (十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完善与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调动企业自我规范积极性,周密组织实施,推动行政监管与合规管理有机结合,营造合规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

《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进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研究起草了《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台经济发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平台经济规范发展工作,罗文同志多次强调要将加强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规管理作为实施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重要举措。近年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同时,一些企业存在合规管理组织不完善、合规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职责任务不清晰、合规运行机制不健全、对合规管理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亟需制定相关文件,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指导意见》细化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有利于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增强企业主动合规积极性,防范企业经营风险,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促进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一)扎实开展基础研究。开展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基础研究,遵循平台经济发展规律,把握平台治理趋势,全面梳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借鉴国内外合规管理方面的创新经验,为文件制定提供理论支撑。

  (二)深入进行调研座谈。先后赴多家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开展调研,组织10余位专家学者反复研讨论证,总结梳理平台合规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开拓工作思路,夯实工作基础。

  (三)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及相关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意见,认真听取各方建议,对反馈的意见充分吸收采纳。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为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落实合规管理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共五部分十六条。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健全合规管理组织,包括合规管理组织、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能力、合规风险处置等四条具体内容。第三部分为明确合规管理职责,包括合规负责人职责、合规管理员职责两条具体内容。第四部分为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包括建立定期排查整改调度机制、风险排查、问题整改、工作调度、动态管理、履职保障等六条具体内容。第五部分为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培训指导、监督管理、激励机制、组织保障等四条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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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税期间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一、一般规定

  按期纳税的计税期间最短为10日,最长为一个季度。《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按次纳税的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增值税法》规定,这种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二、特殊规定

  但税法也对一些特殊的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特定应税交易的自然人,也确定按月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是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按月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资源回收企业按月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五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保险企业按月为个人代理人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报,按规定缴纳代办税款。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三、选择规定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适用按月10万元起征点,也可以选择适用按季30万元起征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对应不同的计税期间分别规定。

  一、按期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按次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三、预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对五种预缴增值税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是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下同)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二是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四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五是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