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财税[2023]12号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三批和2023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3-05-26
文号:冀财税[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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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三批和2023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冀财税[2023]12号              2023-05-2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2年度第三批和2023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一、2022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河北省弱电行业协会

  2.河北华耐同心公益基金会

  3.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

  4.河北省京联慈善基金会

  5.河北省诚信文化促进会

  6.河北省国际华商联合会

  7.河北省绿色农业发展基金会

  8.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

  9.河北省青年创业研究会

  10. 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11. 河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协会

  12. 河北省保定国家高新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3. 河北省地质学会

  14. 河北燕达医院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2023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石家庄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河北省慈善总会

  3.河北工业设计创新中心

  4.河北省新益公益基金会

  5.河北省设备管理协会

  6.河北省利民慈善基金会

  7.河北省合益荣慈善基金会

  8.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

  9.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

  10.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1. 河北省三强公益慈善基金会

  12.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13. 唐山市金盾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14. 河北省东海爱心助学基金会

  15. 河北省品牌服装流通商会

  16. 河北省畜牧业协会

  17. 沧州市幸福三井慈善基金会

  18. 河北金融与民间资本商会

  19. 河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

  20.河北省陶瓷玻璃行业协会

  21.河北省敬业公益基金会

  22.河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

  23.河北省神威慈善基金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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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二、关于税种范围。《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挪威适用于国家、郡、市征收的所得税,国家对勘探和开发海底石油资源及相关活动和作业(包括对生产的石油进行管道运输)所得征收的税收,以及国家对非居民演艺人员的报酬征收的税收。

三、关于常设机构。建筑工地,或者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持续超过12个月的构成常设机构。同时,《协定》规定了关于防止合同拆分的反滥用条款,规定仅为确定是否超过12个月期限的目的,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建筑工地开展活动,且这些活动在一个或者多个时间段内累计时间超过30天但不超过12个月,并且该企业的一个或多个紧密关联企业在不同时间段在同一建筑工地开展相关活动、每个时间段都超过30天的,这些不同时间段均应计入该企业在该建筑工地开展活动的时间。此外,企业通过雇员或雇用的其他人员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该性质的活动(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在缔约国一方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的构成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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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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