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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除非是会计核算有重大的会计差错,否则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无形资产摊销是不得冲回。如果属于重大的会计差错,需要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也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的,对更正当期的会计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因此,无形资产摊销的税前扣除,是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才准予扣除。会计核算的更正,并不影响无形资产摊销的税前扣除,如果税前扣除金额与会计计提的摊销金额有差异,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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