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税发[2023]4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3-02-13
文号:江税发[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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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江税发〔2023〕4号           2023-02-13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各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全国先行推出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为贯彻落实好“春风行动”,结合本地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紧扣“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以“强信心、激活力,稳增长、惠民生”为目标,以“四通”(即跨域通办、终端通用、数据通达、互动通畅)为着力点,进一步加速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打连发、呈递进,分批次接续推出系列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以税收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行动内容

  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诉求响应提质。配合开展全省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配合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开展“税直达”试点相关工作,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工作措施和省税务局分类编制的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服务指引,利用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渠道,向纳税人提供政策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要求,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税费政策及便民办税措施。

  (三)精细服务提档。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要求,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推动智能语音咨询在网页端、移动端、热线端上线工作,升级改造网页端、移动端的文本智能咨询平台,增加语音输入和卡通人物拟人化语音播报功能,进一步丰富智能交互场景。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扩大可视答疑观看纳税人范围,全力推动我市独立开展数字化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工作。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要求,动员全市青年力量积极参与可视答疑工作,加快推进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智能办税提速。配合税务总局做好可信身份账户体系、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建设与完善工作,依托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做好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量纳税人身份认证(登录认证)业务;配合税务总局逐步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税务可信身份体系。积极配合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制定跨境人民币税款缴库业务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跨境人民币缴纳税费服务的便捷性和安全性。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税收+数币”系统改造升级,加快实现构建覆盖全缴税渠道、全数币运营机构、全税费种的数字人民币支付缴纳税费新格局。

  (五)精简流程提级。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按照省税务局工作要求,做好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模块的上线准备工作。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要求,全面推广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核验功能,减轻校验凭证真伪的工作负担,通过税收数据多跑路、跨省车辆轻松投保,持续优化异地投保、承保的涉税体验。

  (六)规范执法提升。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最新修订情况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升级要求,配合做好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更新升级工作,向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本地化服务。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要求,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民生为本,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连续第10年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机制,继续用好“一把手走流程”等有效手段,围绕跨域通办、终端通用、数据通达、互动通畅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强化内外合作、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努力在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上取得更大成效。

  (二)坚持发展为要,服务地方经济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对标对表,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对分批推出的措施要通盘统筹考虑,把握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及早推进。要深化一体推进,结合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改革任务,统筹规划研究部署,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以一年接一年的“改革接力”,研究出台接续措施,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深化拓展“税+侨”服务体系,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建立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机制,探索更多“税务+”外延模式,推进社会化税费征缴服务;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税费服务统筹管理与集约运营,对标最优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倾心倾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宣传开路,营造良好氛围

  “春风行动”宣传要做到“打连发、呈递进、长流水、不断线”。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善总结、广宣传,进一步抓准宣传内容、时间安排、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分批次宣传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和推进落实情况,形成宣传声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把“春风行动”宣传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大盘子”,优先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和纳税人缴费人代表,特别是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春风行动”发声。要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对“春风行动”成功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介力度,善于发掘创新亮点,讲好“侨味十足”的春风故事,通过展现十年来“春风行动”给市场主体带来的温暖和信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助力“春风行动”落地落细。

  附件:江门市税务局2023年第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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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二、关于税种范围。《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挪威适用于国家、郡、市征收的所得税,国家对勘探和开发海底石油资源及相关活动和作业(包括对生产的石油进行管道运输)所得征收的税收,以及国家对非居民演艺人员的报酬征收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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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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