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把商铺租给个人,后来跟他提前解除了租赁合同,并支付给他一笔违约金,是否需要代缴个税?
发文时间:2022-03-15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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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取得的违约金不在上述税法列举的所得项目内,个人认为贵司在支付违约金时不需要代扣个税。另参考《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因此,建议贵司再跟主管税局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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