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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