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
发文时间: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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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做好2021年行业继续教育工作,我会制定了《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现予印发。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各地注协)结合本要点制定本地区的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做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


  请各地注协和认可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将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于5月31日(周一)前上传我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联系人:刘栩,电话:(010)88250164,邮箱:liuxu@cicpa.org.cn。


  附件: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


  2021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人才职业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围绕行业“品牌建设年”主题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教育、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能力培训,深化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体系改革,更好地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道德操守,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和治理能力,提升行业诚信度和服务国家建设能力。


  一、强化思想引领


  (一)紧扣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重大政策,引领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结合行业执业实际需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与行业及服务对象相关论述,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设计涵盖国企党建、国企改革、金融和资本市场等方面的专题和课程。课程包括“十四五”规划、“两会”精神、金融监管问题探讨、资本市场改革等,提升注册会计师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识,以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教育引导注册会计师队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纳入培训体系,开设相关课程。课程包括品读“四史”、牢记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的历史经验,民族伟大复兴与中国共产党的卓越领导,中国共产党是如何永葆初心的等,引领从业人员养成和坚守以诚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诚信执业。


  综合运用面授和网络等方式,在全行业开展思想引领型课程的学习,培训对象涵盖合伙人、高级经理、经理、一般注册会计师,以及质量管理和继续教育等特殊岗位和不同层级人员,实现相关课程全覆盖。


  二、突出行业重点


  (三)积极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培训。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推动行业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国际化目标和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落地实施,围绕行业“五化”目标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开设相关专题和课程。课程包括行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大数据等,培训对象涵盖合伙人、高级经理、经理和一般注册会计师等。


  (四)围绕行业“品牌建设年”主题活动,设计相关专题和课程。2021年行业的主题活动是“品牌建设”,围绕主题年活动,开设会计师事务所品牌文化建设相关专题和课程。课程包括品牌管理、品牌建设、品牌保护和品牌传播等,培训对象主要涵盖合伙人和经理级别人员。


  (五)围绕行业的热点、难点、重点,设计相关专题和课程。围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针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执业质量提升、职业道德、诚信建设、风险防控等专题和课程;围绕反舞弊问题,针对经理级别以上人员,设计财务舞弊识别专题和课程;围绕法律环境和法律责任问题,针对经理级别以上人员,设计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法律环境现状及分析、司法会计鉴定专题和课程。


  三、注重高端培养


  (六)加强首席合伙人综合素质培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重点针对综合评价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开展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重点针对本地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开展培训。首席合伙人的培训以研修为主,课程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与发展、文化建设、运营管理、业务开拓和信息化等。


  (七)加强高端人才培养。中注协完善高端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制定《会员培养(高端班)项目考核办法》和《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搭建高端人才使用平台,鼓励高端人才参加中注协或地方注协工作,以用促学,推动培养与使用的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会员培养(高端班)第二期学员选拔,不断优化专业领域、分布区域结构,提高国际化、数字化、管理型等方面高端人才的比重。组织开展高端人才培训、联合集中培训,以及高端人才考核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注协自主开展本地区高端人才培养或参加当地财政部门举办的高端人才培养项目。


  四、强化胜任能力培训,提升道德操守


  (八)强化注册会计师技术胜任能力培训。围绕注册会计师的技术胜任能力,开设财务会计和报告,管理会计,税收,审计与鉴证,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商业法律法规,信息技术,商业和组织环境,经济学,商业策略与管理和乡村振兴等专题和课程,创新培训方式,采取自主举办、联合举办和委托举办方式,不断提升全体注册会计师的技术胜任能力。


  (九)强化注册会计师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技能,开设智力技能、人际关系及沟通、个人表现、组织等专题和课程,采取老师授课与学员展示相结合方式,侧重实务操作,培训对象涵盖合伙人、经理和一般注册会计师等,不断提升全行业的职业技能。


  (十)强化注册会计师道德操守培训。持续保持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是提升审计质量的关键。围绕注册会计师的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职业态度,开设职业怀疑及职业判断、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等专题和课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培训方式,综合运用面授、网络、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和交流讨论等方式,培训对象涵盖全体注册会计师。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个继续教育周期不得少于4个学时。


  (十一)强化实务操作和案例教学。实务操作和案例教学对行业实务经历的积累尤其重要。围绕相关内容,每个专题至少设置一个实务操作或案例教学课程,综合运用研讨、经验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开阔注册会计师的实务视野和经历。


  五、深化继续教育工作的改革和探索


  (十二)加强非执业会员管理服务。中注协主要针对海外非执业会员进行服务管理;同时,指导地方注协开展非执业会员培训,设计开发不同领域的课程框架和课程体系,采取自主举办或与有条件的地方注协联合举办论坛、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为非执业会员提供服务。地方注协依托国家会计学院,创新服务形式,采取自主举办与委托举办,面授与网络,论坛与知识竞赛等活动相结合方式,保证非执业会员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完成年度培训。


  (十三)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作用。中注协依托国家会计学院资源,与国家会计学院形成合力,重点开发公共类课程,实现合作体制机制的突破。设计开发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课程框架,设计开发普及性、提高性、时效性和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领域课程体系。研究搭建全国统一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平台。地方注协依托国家会计学院资源,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开发适用性课程,采取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培训或地方特色定制方式,提升继续教育质量。


  (十四)加强行业后备人才培养。不断深化行业与高校会计教育的务实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加强行业宣传,提升行业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中注协探索院校教育与职业人才培养衔接机制,持续做好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核心课程师资培训,探索专业方向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与所在地院校开展教学合作。地方注协探索与当地院校合作开设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班,鼓励高校向会计师事务所输送专业方向人才。会计师事务所与高校共建实践型教学基地,通过派出骨干担任高校导师、设立奖学金等多种方式,提升专业方向院校办学特色。


  六、组织实施


  (十五)构建层次清晰、权责明确、运转有序的继续教育体系。中注协坚持“引领、指导、督导”的定位,立足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培训需求,统筹制定全行业的继续教育规划、计划和标准,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依托国家会计学院,围绕行业发展中的高端、前沿、创新课题,重点推进公共类课程开发;采取研修、研讨、直播论坛、送教援教和与地方注协合作等形式,主要针对首席合伙人及西部有特殊需求地区注册会计师进行培训。研修班围绕行业发展中的高端、前沿、创新课题,注重深入讨论、解剖问题、形成共识;研讨班主要针对制度理解和操作、实践技能提升、认识和经验分享开展培训,促进交流和探讨;直播论坛采取在线讲解、问答交流互动方式,提前征集问题,围绕国家重大战略、财政重点工作和新形势下行业工作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送教援教班重点满足送教援教省份的特定培训需求,体现业务特色;与地方注协合作办班旨在统筹中注协和地方注协培训资源,形成合力。


  地方注协坚持“落实、管理、服务”的定位,按照中注协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根据修订的相关制度,完善本地区的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依托国家会计学院,围绕本地区的实际和特色,重点推进适用性课程开发;采取自主举办、联合举办与委托举办,中注协计划课程与地方特色业务课程,面授与网络,课堂教学与案例讨论、经验交流、现场教学相结合方式,针对本地区一般合伙人及以下级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进行培训。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注协和地方注协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案例式、研讨式、访谈式、论坛式、翻转课堂等方式方法,规划、管理、督促本所各级别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对本所助理人员进行培训。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培训计划报备所在地注协。


  (十六)具体目标。2021年,全行业计划举办培训班1497期,培训27万人,覆盖率90%。其中,中注协计划举办培训班38期、培训2万人、覆盖率10%,地方注协计划举办培训班1459期、培训25万人、覆盖率80%;计划培训注册会计师13万人,非执业会员14万人;计划线上培训21万人,线下培训6万人。中注协2021年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附后,地方注协培训计划根据工作要点,结合各地实际自行编制并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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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二、关于税种范围。《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挪威适用于国家、郡、市征收的所得税,国家对勘探和开发海底石油资源及相关活动和作业(包括对生产的石油进行管道运输)所得征收的税收,以及国家对非居民演艺人员的报酬征收的税收。

三、关于常设机构。建筑工地,或者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持续超过12个月的构成常设机构。同时,《协定》规定了关于防止合同拆分的反滥用条款,规定仅为确定是否超过12个月期限的目的,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建筑工地开展活动,且这些活动在一个或者多个时间段内累计时间超过30天但不超过12个月,并且该企业的一个或多个紧密关联企业在不同时间段在同一建筑工地开展相关活动、每个时间段都超过30天的,这些不同时间段均应计入该企业在该建筑工地开展活动的时间。此外,企业通过雇员或雇用的其他人员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该性质的活动(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在缔约国一方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的构成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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