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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全国税务机关狠抓机关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与分文质量和档案管理水平,涌现出一大批制度完善、严格把关、分文运转高效规范、格式符合要求、文安水平较高、上报公文差错率低的公文处理先进单位,以及档案收集齐全、分类科学、鉴定合理、检索工具完备、信息开发充分和认真开展本系统税务档案工和业务指导的优秀集全,业务熟练、默默无闻、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的优秀税务档案工作者。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国提高税务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水平,总局根据对各地上报公文的检查与实地抽查,评先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等15个"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先进单位";根据《国家税务决局关于评选全国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档案工作者的通知》(档发[1999]3号),经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层层评选和总局对6个省市国税局、地税局档案工作的抽查,评先出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等15个"税务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吴伟新等15名"优秀税务档案工作者".另外,辽宁省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作为"全国档案工作优秀集体"、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李翠彩作为"全国优秀档案工作者"已报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审批,在此,一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就戒骄戒躁,总结经验,保持和发扬认真细致、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国税务系统各级机关和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人员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扎扎实实做好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先进单位名单
2、税务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名单
3、优秀税务档案工作者名单
附件1:
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2:
税务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名单

附件3:
优秀税务档案工作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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