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贵公司用于团建的车票,属于集体福利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房企土地返还款,影响增值税销项税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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