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257号)规定,个人取得的专利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法规,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个人专利赔偿款时应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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