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公告2020年第4号 湖南省关于确认湖南省新闻出版发展基金会等118家公益性社会组织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第二批)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0-05-19
文号: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公告2020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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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要求,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公告如下:


  省本级(85家):


  1、湖南省新闻出版发展基金会


  2、长沙市教育基金会


  3、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


  4、湖南佰骏医疗慈善基金会


  5、湖南省三诺糖尿病公益基金会


  6、湖南省鲁商慈善基金会


  7、湖南省四叶草慈善基金会


  8、湖南省影响公益基金会


  9、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


  10、湖南省益阳市白鹿寺慈善基金会


  11、湖南省司法行政人民警察基金会


  12、湖南省郑洞国教育基金会


  13、湖南省铭志教育基金会


  1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厚生教育基金会


  15、湖南省比苛慈善基金会


  16、湖南中车株机公益基金会


  17、湖南省宁乡七中教育基金会


  18、湖南泰禹慈善基金会


  19、湖南省汉寿县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


  20、湖南省体育发展基金会


  21、湖南岳阳长炼石化科技创新基金会


  22、岳阳市君山区教育基金会


  23、湖南省浏阳市第一中学教育基金会


  24、湖南省浏阳市淮川街道教育基金会


  25、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


  26、涟源市教育基金会


  27、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基金会


  28、湖南省力邦公益基金会


  29、湖南商学院教育基金会


  30、湖南省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


  31、长沙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32、宁乡市教育基金会


  33、湖南广益实验中学教育基金会


  34、湖南省保靖县教育基金会


  35、湖南省律协公益基金会


  36、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


  37、湖南省浏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基金会


  38、湖南省喜生慈善基金会


  39、湖南省宜章县教育基金会


  40、湖南省泸溪县教育基金会


  41、冷水江市教育基金会


  42、湖南理工学院教育基金会


  43、湖南省株洲长鸿实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44、湖南省佛慈基金会


  45、常德市教育基金会


  46、湖南省平江县教育基金会


  47、湖南省公安民警基金会


  48、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基金会


  49、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50、湖南省湘西从文教育基金会


  51、湖南省宁远县教育基金会


  52、湖南省岳阳县教育基金会


  53、湖南天龙慈善基金会


  54、湖南省新邵县教育基金会


  55、湖南省谭嗣同爱国公益基金会


  56、湖南省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


  57、湖南省鼎翰公益基金会


  58、湘乡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59、湖南省虚云文教基金会


  60、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61、洞口县教育基金会


  62、花垣县教育基金会


  63、湖南省吉首市教育基金会


  64、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65、湖南省临湘市教育基金会


  66、岳阳市岳阳楼区教育基金会


  67、湖南省张家界市教育基金会


  68、衡南县教育基金会


  69、衡阳县教育基金会


  70、隆回县教育基金会


  71、湖南省九嶷山舜帝陵基金会


  72、湖南省桂东县教育基金会


  73、湖南省湘雅医学与健康基金会


  74、永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75、湖南省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


  76、慈利县教育基金会


  77、湖南省检察干警基金会


  78、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


  79、湖南省宁乡一中教育基金会


  80、湖南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81、湖南人人健康基金会


  82、湖南省顺超公益基金会


  83、湖南光召科学技术基金会


  84、湖南迪雄助学基金会


  85、湖南省惠民肾病救助基金会


  株洲市(7家):


  86、醴陵市慈善会


  87、醴陵市教育基金会


  88、株洲市天元区幸福教育基金会


  89、株洲市康复者量化研究发展基金会


  90、株洲市龙华上品教育扶贫基金会


  91、株洲市芦淞区润心教育基金会


  92、株洲市芦淞区慈善会


  湘潭市(15家):


  93、湘潭市慈善总会


  94、湘潭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95、湘潭市莲城志愿者协会


  96、湘潭市绿叶环保志愿者协会


  97、湘潭市向日葵志愿者协会


  98、湘潭市湘钢帮帮团志愿者协会


  99、湘潭市蓝丝带爱心公益协会


  100、湘潭市仁爱志愿者协会


  101、湘潭市吉民公益协会


  102、湘潭市天元慈善基金会


  103、湘潭市圆梦基金会


  104、湘潭市南方公益基金会


  105、湘潭市雨湖区慈善会


  106、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慈善会


  107、湘潭市岳塘区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永州市(11家):


  108、永州市慈善总会


  109、道县慈善总会


  110、新田县维爱公益协会


  111、新田县志愿者公益协会


  112、祁阳县志愿者(义工)联合会


  113、祁阳县科力尔慈善基金会


  114、祁阳县慈善总会


  115、东安县义工协会


  116、江华瑶族自治县慈善总会


  117、江永县慈善总会


  118、江永县义工协会


  企业和个人2019年度通过上述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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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二、关于税种范围。《协定》在中国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挪威适用于国家、郡、市征收的所得税,国家对勘探和开发海底石油资源及相关活动和作业(包括对生产的石油进行管道运输)所得征收的税收,以及国家对非居民演艺人员的报酬征收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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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股息。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缔约国一方按照该国法律征税。但是,如果股息的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在受益所有人是公司且在包括股息支付日在内的365天期间均直接拥有支付股息的公司至少25%资本的情况下,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在其他情况下,则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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