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申报期限是怎样的?
发文时间:2021-05-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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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人应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进行关联申报。




  例如,企业2020年度的关联申报应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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