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劳务报酬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
发文时间:2020-12-10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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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8号)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同时,《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税款。


因此,企业支付劳务报酬,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申报工作。


实务中需要关注个人代开的发票,发票如果注明已代收个税,则公司不需要再进行代扣代缴个税操作;反之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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