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时间:2019-06-28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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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自2019年7月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奖发票是指购买方取得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并经过验证,通过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参与有奖活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二、有奖发票的范围


  2019年7月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住宿业、餐饮业、商业三类行业和加油站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过增值税查验平台或税控系统验证的普通发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一)票面金额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含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50元以下;


  (二)红字普通发票;


  (三)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五)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六)自开票之日起超过180天的普通发票;


  (七)受票方为单位和非正常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参与二次开奖。


  三、有奖发票实行两次开奖


  第一次开奖为即开即奖。购买方取得普通发票后,通过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进入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参与发票查验和即时开奖。第一次开奖的中奖奖金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支付宝或微信)即时给付中奖者。


  第二次开奖为定期开奖,开奖周期为一个月。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普通发票进入二次待开奖普通发票库,参与定期开奖:


  (一)参与第一次开奖的;


  (二)购买方为个人的;


  (三)经过系统校验后的;


  (四)在有奖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实名制注册。


  除现场公布中奖结果外,购买方可以通过山东省财政厅(http://czt.shandong.gov.cn)、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http://www.sd-n-tax.gov.cn)官方网站查询第二次开奖结果。


  四、奖项设置


  即开即奖共设置五个等级奖项: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10元,四等奖5元,五等奖2元。


  定期摇奖共设置三个等级奖项:一等奖2个,奖金各30万元;二等奖5个,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10个,奖金各1万元。


  五、定期开奖中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由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电话通知中奖者并预约兑奖地点。兑奖地点详见公告附件《全省有奖发票定期摇奖兑奖地点》。


  六、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电话联系不到而无法预约兑奖地点的,中奖者一律到济南市设立的兑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进行兑奖。


  七、定期开奖的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全省各地市设立的有奖发票定期摇奖兑奖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


  八、定期开奖兑奖时,中奖者应提供身份证明、有奖发票系统采集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供税务机关核对。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中奖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由中奖者签字确认后,中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或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留存税务机关备查。


  九、定期开奖的中奖者兑奖时,应当如实提交有关资料,对其提供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十、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普通发票不予第二次兑奖。


  十一、兑奖者领取第二次开奖奖金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便利纳税人,也可以由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中奖奖金以电汇的形式转账给中奖者。


  十二、销售方拒绝向购买方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购买方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十三、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十四、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全省有奖发票定期摇奖兑奖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9年6月28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自2019年7月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二、公告的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了有奖发票实施范围:2019年7月1日起山东省(不含青岛)住宿业、餐饮业、商业三类行业和加油站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过增值税查验平台或税控系统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二是明确了不能参加开奖的普通发票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一)票面金额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含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50元以下;(二)红字普通发票;(三)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四)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五)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六)自开票之日起超过180天的普通发票;(七)受票方为单位和非正常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参与二次开奖。


  三是明确了有奖发票开奖方式及奖项设置。


  有奖发票实行两次开奖。


  第一次开奖为即开即奖(包括单位和个人消费)。购买方取得普通发票后,通过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进入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参与发票查验和即时开奖。共设置五个等级奖项: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10元,四等奖5元,五等奖2元。


  第二次为定期开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普通发票进入二次待开奖普通发票库,参与定期开奖:(一)参与第一次开奖的;(二)购买方为个人的;(三)经过系统校验后的;(四)在有奖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实名制注册。定期开奖每月开奖一次。设置:一等奖2个,奖金各30万元;二等奖5个,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10个,奖金各1万元。


  四是明确了兑奖方式。即开即奖的,采取即开即兑方式,以电子支付方式(支付宝或微信)即时给付中奖者。定期开奖的,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全省各地市设立的有奖发票定期摇奖兑奖地点兑奖。


  为了便利中奖者,公布中奖名单后2个工作日内,由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电话通知中奖者并预约兑奖地点。对于电话联系不到而无法预约的,中奖者一律到济南市设立的兑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进行兑奖。


  五是明确了个人所得税缴纳事项。奖金支付时,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中奖者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便利纳税人,同时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也可以由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操作流程


  (一)选择微信参与即开即奖的,关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有奖发票”菜单进行摇奖。


  (二)选择支付宝参与即开即奖的,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点击“发票摇奖”功能菜单进行摇奖。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个人消费者取得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应妥善保管。


  (二)销售方拒绝向购买方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购买方可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税务机关应为举报人保密。


  (三)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上传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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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税期间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一、一般规定

  按期纳税的计税期间最短为10日,最长为一个季度。《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按次纳税的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增值税法》规定,这种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二、特殊规定

  但税法也对一些特殊的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特定应税交易的自然人,也确定按月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是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按月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资源回收企业按月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五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保险企业按月为个人代理人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报,按规定缴纳代办税款。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三、选择规定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适用按月10万元起征点,也可以选择适用按季30万元起征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对应不同的计税期间分别规定。

  一、按期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按次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三、预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对五种预缴增值税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是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下同)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二是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四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五是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