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
发文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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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说明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由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制定和实施。


  本标准制定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以市场认可、专业共同体认可和社会认可(以下简称“专业和社会认可”)为基本依据。


  本标准包括高层次人才市场认可标准和热带农业、旅游、互联网和电信、医疗和健康服务、现代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油气、教育和科研、宣传文化、哲学社科、体育、法律服务、航运和维修、工程建筑(工业)设计、管理等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符合本标准中任一条款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认定为该条款所在类别人才,获得相应优惠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待遇。


  二、市场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二)B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0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3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三)C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0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亿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四)D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25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2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五)E类人才


  1.2020年后在海南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人民币的人才。


  2.在海南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达到500万人民币的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业企业除外)。


  三、热带农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世界粮食奖(World Food Prize)、沃尔夫奖(Wolf Prize)、瑞典皇家农林科学院Bertebos奖、Louis Malassis国际农业与食品科学奖、GCHERA世界农业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生命科学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中国种业十大杰出人物。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中华农业英才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张海银种业促进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全国十佳农民。


  (四)D类人才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技成果转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


  (五)E类人才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贡献奖、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科技成果转化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


  2.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3.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四、旅游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全球排名前10位的酒店管理集团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二)B类人才


  1.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执行主任及以上职务人才。


  2.国际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大区级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世界旅行社协会联合会(UFTAA)、世界旅行社协会(WATA)、国际饭店协会(IHA)、国际旅游科学专家协会(IASEY)、国际旅游协会(IAT)、国际旅游联盟(AIT)等国际性旅游组织副会长、副理事长及以上职务人才;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中国旅游报刊协会会长、理事长。


  2.近3年入选全国百强旅游企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3.具有1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邮轮游艇、邮轮游艇港、邮轮游艇设计、邮轮游艇建造公司高级管理人才,邮轮船长、轮机长(24米以上游艇船长、总工程师)及同级别管理人才。


  4.国家级酒店、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员。


  (四)D类人才


  1.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中国旅游报刊协会副会长、副理事长,各专业委员会(分会)会长、理事长,省级旅游组织会长、理事长。


  2.近3年入选全国百强旅游企业排名前2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3.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的邮轮游艇、邮轮游艇港、邮轮游艇设计、邮轮游艇建造公司中级管理人才,邮轮大副、大管轮(24米以上游艇副船长、副总工程师、总管家)及同级别管理人才。


  4.具有5年以上国际高端连锁品牌酒店任职经历,或10年以上国内五星级酒店任职经历的高级管理人才;具有3年以上国际高端连锁品牌酒店任职经历且具有CHA认证证书的高级管理人才;国内快捷连锁品牌大区级高级管理人才。


  5.特级导游员、全国导游大赛金牌导游员,全国旅游酒店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中国烹饪大师金爵奖获得者;葡萄酒大师(Master of Wine)、侍酒师大师(Master Sommelier)、高级SPA水疗师。


  6.全国导游大赛决赛一、二等奖,最佳外文讲解奖、最佳中文讲解奖等专项奖获得者。


  (五)E类人才


  1.全国导游大赛银牌、铜牌导游员;全国旅游酒店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三名获得者;中华金厨奖优秀服务师、烹饪技艺创新奖获得者;省级青年服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2.英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等主要语种高级翻译人才。


  3.取得烹饪、面点、品酒等相关领域高级技师资格、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五、互联网和电信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图灵奖(Turing Award)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近3年入选中国互联网百强榜、中国软件百强榜、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榜、中国物联网企业百强榜、人工智能企业百强榜排行前3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4.近3年在安全内容管理(SCM)、传统防火墙(Traditional Firewall)、统一威胁管理(UTM)、入侵检测与防御(IDP)、虚拟专用网(VPN)等领域获得IDC中国市场份额前3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成就奖、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负责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国际光学工程学会(SPIE)、美国光学学会(OSA)等协会、学会会士;中国光学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会士。


  3.近3年入选中国互联网百强榜、中国软件百强榜、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榜、中国物联网企业百强榜、人工智能企业百强榜排行前1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4.近3年在安全内容管理(SCM)、传统防火墙(Traditional Firewall)、统一威胁管理(UTM)、入侵检测与防御(IDP)、虚拟专用网(VPN)等领域获得IDC中国市场份额前1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5.近3年在国际GeekPwn、Pwn2Own、Defcon CTF安全赛事获得前10名的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2位)。


  (四)D类人才


  1.中国电子信息行业专项大奖(中国软件产业大奖、中国半导体产业大奖、中国智慧家庭大奖、电子信息行业创客创新大奖)获奖项目负责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网络安全优秀人才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近3年入选中国互联网百强榜、中国软件百强榜、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榜、中国物联网企业百强榜、人工智能企业百强榜排行前50位的企业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3.近3年在国际GeekPwn、Pwn2Own、Defcon CTF安全赛事获得前10名的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5位)。


  4.近3年“网鼎杯”“强网杯”网络安全大赛前10名的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3位)。


  5.经实名认证,由直播电商企业推荐年带货销售额10亿人民币以上的独家签约网络主播。


  (五)E类人才


  1.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省级“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创客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级网络安全攻防演练一等奖、二等奖的队长及前3名队员。


  2.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程序员、软件工程师(业务包括软件开发、产品研发、技术架构、自动化测试、UE、互联网运营等)、集成管理业人才(业务包括弱电解决方案设计、实施、造价等);网络安防专业人才(业务包括系统运维、数据库运维、网络运维、信息安全、IT流程管理等);具有CISSP、CISA、CISME、CISTE、CISP、CCNP/CCIE、HCNE/HCIE、H3CNP/H3CIE、RHCE/RHCA、OCP/OCM、NCSE、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师、ITSS服务项目经理、ITSS应用经理、ITIL Expert/ITIL Master、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等认证证书的人才。


  3.经实名认证,由直播电商企业推荐年带货销售额3亿人民币以上的独家签约网络主播。


  4.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六、医疗和健康服务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诺贝尔奖(生理学或医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Physiology or Medicine)、沃尔夫奖(Wolf Prize)、拉斯克医学奖(Lasker Medical Research Awards)、邵逸夫奖(生命科学与医学类)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4.国医大师。


  5.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才。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吴阶平医学奖、南丁格尔奖(Florence Nightingale Award)、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IFSW)副主席及以上职务人才。


  4.全国名中医。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中华护理学会会长、副会长。


  3.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4.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专科汇总排行榜》排行前10位的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


  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6.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7.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


  (四)D类人才


  1.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委员,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中华护理学会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人才。


  3.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技术带头人。


  4.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排行前100位的医院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


  5.省级名中医。


  6.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才。


  (五)E类人才


  1.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才。


  3.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4.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七、现代金融服务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诺贝尔奖(经济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Economic Sciences)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美国高盛(Goldman Sachs)、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总部高级管理人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 Coopers)、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Touche)、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Young)、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等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全国排名前1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美国高盛(Goldman Sachs)、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区域总部高级管理人才;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ricewaterhouse Coopers)、德勤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Touche)、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Young)、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等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区域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全国排名前2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高级管理人才。


  (四)D类人才


  1.取得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AICP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 Canada)、澳洲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香港注册会计师(HKICPA)、特许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注册管理会计师(CM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英国精算师(FIA)、北美精算师(FSA)、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等资格证书者。


  2.美国评估师协会公认高级评估师(ASA)、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资深会员、香港测量师学会测量师资深专业会员(FHKIS)。


  3.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且累计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的人才。


  (五)E类人才


  1.取得注册会计师(CICPA)、中国精算师(CAA)等资格证书者。


  2.香港测量师学会测量师专业会员(M


  HKIS)、土地评估师、资产评估师。


  3.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八、现代物流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3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2.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3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二)B类人才


  1.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1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2.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1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三)C类人才


  1.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2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2.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20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


  (四)D类人才


  1.近3年入选《Transport Topics》“全球空(海)运货代50强榜单”排名前20位的企业中级管理人才。


  2.近3年入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中国冷链物流链联盟“中国冷链物流企业50强”、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快运50强企业”排名前20位的企业中级管理人才。


  (五)E类人才


  1.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2.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仓储物流系统规划设计、物流中心规划设计、现代物流技术应用与开发、物流系统集成与管理工作经历的人才。


  九、油气产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能源大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四)D类人才


  1.孙越崎能源科学技术奖青年科学技术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中国石油学会金质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五)E类人才


  1.侯祥麟石油加工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优秀质量管理成果和质量奖(一级、二级)(排名前3位)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IWCF国际井控培训师。


  3.中央企业技术能手。


  4.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教育和科研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人民教育家、人民科学家)获得者。


  2.诺贝尔奖(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Physics/Chemistry/Physiology or Medicine/Literature/Economic Sciences)、沃尔夫奖(Wolf Prize)、菲尔兹奖(Fields Medal)、阿贝尔奖(Abel Prize)、克拉福德奖(The Crafoord Prize)、邵逸夫奖(数学、天文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类)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4.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5.国家实验室主任。


  6.发达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首席科学家。


  7.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才。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未来科学大奖(生命科学奖、物质科学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讲座教授(Chair professor)。


  4.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讲座教授(Chair professor)。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负责人。


  6.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国家重点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


  7.发达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副主任、高级研究员;新兴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首席科学家。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中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特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防科学技术奖(国防技术发明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军队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第一发明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第一发明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2.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教授(Professor)。


  3.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教授(Professor)。


  4.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教授(Professor)。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组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6.新兴国家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副主任、高级研究员;国家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部级重点实验室、部级工程实验室、部级工程研究中心、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技术创新中心、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7.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科学》(Science)、《自然》(Nature)、《细胞》(Cell)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8.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9.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才。


  (四)D类人才


  1.中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校长奖获得者;军队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军队院校育才奖金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


  2.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特级教师。


  3.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4.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5.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6.部级重点实验室、部级工程实验室、部级工程研究中心、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部级技术创新中心、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7.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8.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才。


  (五)E类人才


  1.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2.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3.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4.中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改革和制度创新奖、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级十大专利发明人(第一发明人)。


  5.省级中小学十佳校长,省级中小学十佳班主任,省级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全国“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特级辅导员”等称号获得者;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作品主创教师(第一完成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


  6.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获奖作品主创教师(第一完成人)。


  7.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人才。


  8.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9.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一、宣传文化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荣誉称号(人民艺术家)获得者。


  2.诺贝尔奖(文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美国国家图书奖(National Book Award)、普利策文学奖(Pulitzer Prize for Literature),奥斯卡金像奖(Academy Awards)、柏林国际电影节(Berli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金熊奖、戛纳国际电影节(Festival De Cannes)金棕榈奖、班夫世界电视节奖(Banff World Television Festival)、东尼奖(Tony's Awards)等国际著名文学艺术奖获得者;长江韬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老舍文学奖(优秀长篇小说奖)、曹禺戏剧文学奖(剧本奖)获得者。


  2.柏林爱乐乐团(Berlin Philharmonic Orchestra)、维也纳爱乐乐团(Vienna Philharmonic Orchestra)、伦敦交响乐团(London Symphony Orchestra)、俄罗斯国家管弦乐团(Russian National Orchestra)等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


  3.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编辑、副总编辑,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求是》杂志、中国新闻社总编辑。


  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记者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出版协会、中国期刊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印刷协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社协会、中国书刊发行协会、制片人协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


  5.为世界所公认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作家、书画家、编剧、导演、演员、编辑、记者、主持人。


  6.作为主演(排名前2位)或主创累计票房达到150亿人民币的文艺工作者;作为主笔或主创累计版权收入达到10亿人民币的作家。


  (三)C类人才


  1.格莱美音乐奖(Grammy Awards)、英国水星音乐奖(Mercury Prize)等国际著名音乐奖,肖邦国际钢琴比赛(Frederick Chopin International Piano Competition)、希尔国际小提琴比赛(Micheal Hill International Violin Competition)、纽约国际芭蕾舞比赛(New York International Ballet Competition)、英国广播公司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BBC Cardiff Singer of the World)、马赛国际歌剧比赛(Marseilles International Opera Competition)等国际著名艺术赛事奖项,哈苏国际摄影奖(Hasselblad Foundation International Award in Photography),科幻文学奖“雨果奖”(Hugo Award)单项奖获得者。


  2.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诗歌奖,全国优秀散文、杂文奖,全国优秀文学理论、文学评论奖,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奖)、老舍文学奖(优秀中篇小说奖、优秀剧作奖)获得者。


  3.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导演、编剧、主演(排名前2位),图书作者、词曲作者(排名第1位);中国新闻奖特别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中国“华表奖”获得者;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通讯员奖和最佳海报奖,世界考古论坛奖·重大田野考古发现奖、重大考古研究成果奖获得者;文化部“国家动漫政府奖”(作品导演、编剧)获得者。


  4.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持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5.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6.柏林爱乐乐团(Berlin Philharmonic Orchestra)、维也纳爱乐乐团(Vienna Philharmonic Orchestra)、伦敦交响乐团(London Symphony Orchestra)、俄罗斯国家管弦乐团(Russian National Orchestra)等世界著名乐团首席演奏员;新加坡交响乐团(Singapore Symphony Orchestra)、首尔爱乐乐团(Seoul Philharmonic Orchestra)、日本广播协会交响乐团(NHK Symphony Orchestra)等亚洲一流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上海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香港管弦乐团等国内一流乐团首席指挥、艺术总监。


  7.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求是》杂志、中国新闻社副总编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光明网、中国网、中新网、中国日报网总编辑、副总编辑、首席播音员。


  8.中国作家协会、中国记者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杂技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曲艺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出版协会、中国期刊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印刷协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社协会、中国书刊发行协会专业分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省级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省级各文艺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省级出版、期刊、印刷、发行、版权协会会长、副会长。


  9.省级主流媒体总编辑。


  10.作为主演(排名前2位)或主创累计票房达到75亿人民币的文艺工作者;作为主笔或主创累计版权收入达到5亿人民币的作家。


  (四)D类人才


  1.中国新闻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最高等级奖、“群星奖”(作品类)、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金鸡奖”“百花奖”“飞天奖”“梅花表演奖”“天坛奖”“金爵奖”“金椰奖”等文化艺术奖,茅盾文学奖·新人奖网络文学新人奖获得者。


  2.中国戏剧奖、中国美术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以及国际艺术双年展大奖等奖项(须为个人获得或排名第1位,作品类须为主创、主演且排名前2位)获得者;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获得者;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图书、音像、电子和游戏优秀出版物)获得者;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导演、编剧、主演(排名前2位),图书作者、词曲作者(排名第1位)。


  3.新加坡交响乐团(Singapore Symphony Orchestra)、首尔爱乐乐团(Seoul Philharmonic Orchestra)、日本广播协会交响乐团(NHK Symphony Orchestra)等亚洲一流乐团首席演奏员;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上海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香港管弦乐团等国内一流乐团首席演奏员。


  4.“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精品”获奖项目主要负责人;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文化领域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


  5.省级主流媒体副总编辑、首席播音员等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人才。


  6.省级及以上博物馆、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展览馆、纪念馆、古建筑研究所、文物保护中心、文物鉴定站、非物质文化研究院、图书馆、文化馆等机构高级管理人才。


  7.中国作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5年以上的会员。


  8.作为主演(排名前2位)或主创累计票房达到30亿人民币的文艺工作者;作为主笔或主创累计版权收入达到2亿人民币的作家。


  (五)E类人才


  1.中国新闻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省级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等行业专项奖、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3.主持创立文化品牌项目或活动被评为文化和旅游部创新案例或中国文化馆协会优秀案例的人才。


  4.在具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或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文学网站上,发表平均订阅量5000以上的原创完本文学作品不少于200万字的知名网络作家。


  5.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二、哲学社科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诺贝尔奖(文学、经济学奖)(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Economic Sciences)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2.国家高端培育智库或国家级研究基地建设试点单位首席专家。


  3.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


  4.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论文奖获得者。


  (三)C类人才


  1.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负责人。


  (四)D类人才


  1.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课题负责人,省级社科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3.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省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五)E类人才


  1.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三、体育(含电子竞技)产业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劳伦斯奖(Laureus World Sports Award)获得者。


  (二)B类人才


  1.中国十佳劳伦斯冠军奖获得者。


  2.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三)C类人才


  1.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前3名,亚运会、全运会冠军获得者(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四)D类人才


  1.近2届亚洲锦标赛冠军,亚运会、全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含运动员及单项总教练、主教练)。


  2.培养出国家队运动员的知名教练。


  3.国际级裁判员。


  (五)E类人才


  1.国内外电子竞技运动知名赛事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国家级裁判员。


  3.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体育(含电子竞技)工作经历的技术技能和管理人才。


  4.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四、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副院长。


  2.发达国家、新兴国家首席大法官、首席检察官(比照中国首席大法官、首席检察官)。


  (二)B类人才


  1.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法官。


  2.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大法官、大检察官(比照中国大法官、大检察官)。


  3.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三)C类人才


  1.发达国家、新兴国家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比照中国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


  2.中国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省级分会副会长。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医学会、中国司法鉴定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会长、副会长。


  (四)D类人才


  1.中国法学会省级分会副会长。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医学会、中国司法鉴定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省级协(学)会会长、副会长。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各专业授权签字人。


  4.国(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海南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


  5.取得2国以上执业证书,并具有10年以上专业从事涉外诉讼工作经历的律师。


  (五)E类人才


  1.省级律师协会、法医学会、司法鉴定协会、公证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2.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各专业授权签字人。


  3.具有境外律师、公证员执业经历或在国内5年以上专业从业经历者。


  4.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海南代表机构代表或港澳律师事务所派驻海南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港澳律师。


  5.省级国际仲裁机构聘任的优秀仲裁员和高级管理人才。


  6.高级公证人才。


  十五、航运和维修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民航安全飞行功勋奖章,中国航协金奖、贡献奖获得者。


  3.世界技能大赛金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4.筹备组织5届以上国家级航空科技体育赛事,且经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认定的承办方组委会(筹委会)主委、副主委。


  5.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通用航空机场、航空科技体育基地、低空空管服务系统网络等通用航空空、地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管理经历的企业(获得“航空飞行营地”、民航A类通用机场认定)高级管理人才。


  (四)D类人才


  1.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中国民航安全飞行奖章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世界技能大赛银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全国民航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


  3.筹备组织3届以上国家级航空科技体育赛事,且经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认定的承办方组委会(筹委会)主委、副主委。


  4.具有3年以上专业从事通用航空机场、航空科技体育基地、低空空管服务系统网络等通用航空空、地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管理经历的企业(获得“航空飞行营地”、民航A类通用机场认定)高级管理人才。


  5.正高级船长、轮机长、船舶电子员、引航员。


  6.具有无限航区一等适任证书的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GMDSS一级、二级无线电电子员。


  7.A级验船师、A级船舶安全检查官、高级海事调查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A类主任审核员,且具有3年以上在航运公司或船舶制造公司专业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人才。


  8.持有ATPL航线运输飞行员执照或“民航维修人员执照”5年以上从业者;持有EASA维修执照(欧洲航空安全局颁发)或持有FAA维修人员执照(美国联邦航空局颁发)3年以上从业者。


  9.持有“中国民航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证书”(二级)5年以上从业者;持有“中国民航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证书”(三级)2年以上从业者。


  10.持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5年以上从业者;持有FAA签派员执照(美国联邦航空局颁发)3年以上从业者。


  11.具有民用航空飞行模拟训练设备鉴定资质者,具有10年以上专业从事飞行模拟训练设备维修、技术研发与管理经历的人才。


  (五)E类人才


  1.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获得者。


  2.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


  3.具有5年以上专业从事邮轮游艇设计、邮轮游艇建造维修、邮轮游艇营运等业务经历的人才。


  4.具有无限航区二等适任证书的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GMDSS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5.具有沿海航区一等适任证书的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


  6.邮轮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24米以上游艇副总管家)及同级别管理人才。


  7.高级潜航员;从业5年以上的专业水手、水下作业潜水员;邮轮水手、乘务员(24米以上游艇水手、管家、随船技术人员)。


  8.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六、工程建筑(工业)设计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普利兹克奖(Pritzker Prize)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3.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二)B类人才


  1.金块奖(Gold Nugget)、国际建筑奖(International Prize for Architecture)、亚洲建筑师协会建筑奖(ARCASIA Awards for Architecture)、开放建筑大奖(Open Architecture Prize),红点设计奖(Reddot Design Awards)等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得者。


  2.新兴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士(比照中国“两院”院士)。


  3.梁思成建筑奖获得者。


  (三)C类人才


  1.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创新红星至尊金奖获得者;詹天佑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四)D类人才


  1.中国创新红星金奖、红星原创奖金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第二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获得者。


  2.取得美国建筑师协会(AIA)、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IBA)等协会资格证书者。


  (五)E类人才


  1.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红棉奖设计概念奖、红星原创奖银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


  2.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证书的人才。


  3.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者,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十七、管理领域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一)A类人才


  1.曾担任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国家级领导职务人才。


  2.曾担任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专门机构总干事职务人才。


  (二)B类人才


  1.曾担任联合国助理秘书长、联合国专门机构助理总干事及以上职务人才。


  2.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省部级)任职经历人才。


  3.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管理层正职。


  4.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校长。


  5.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院长。


  6.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校长。


  (三)C类人才


  1.曾担任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专门机构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或特别重要非政府间国际组织D级及以上职务人才。


  2.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司局级)任职经历人才。


  3.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管理层副职、部门管理层正职,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管理层正职;省级政府授权由国资委(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省属企业管理层正职。


  4.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副校长。


  5.QS商科硕士排名(QS Business Masters Rankings)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位的商学院副院长。


  6.茱莉亚音乐学院(The Juilliard School)、耶鲁大学音乐学院(Department of Music,Yale University)、英国皇家艺术学院(Royal College of Art)、美国普瑞特艺术学院(Pratt Institute)、美国艺术中心设计学院(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等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设计院校副校长。


  7.发达国家综合医院(比照中国三甲医院)高级管理人才。


  8.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排行前30位的综合医院的院长、副院长。


  9.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总编辑(主编)。


  (四)D类人才


  1.曾担任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或特别重要非政府间国际组织P3级及以上职务人才。


  2.具有发达国家、新兴国家专业技术性较强行政管理岗位(比照中国县处级)任职经历人才。


  3.国务院授权由国资委(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中央企业部门管理层副职,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管理层副职;省级政府授权由国资委(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省属企业管理层副职。


  4.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名榜》(THE)上年度评选排名前200位的世界知名大学管理层正、副职。


  5.新兴国家综合医院(比照中国三甲医院)高级管理人才。


  6.四级以上养老机构(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高级管理人才。


  7.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以及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中国500强企业,海南100强企业推荐的科研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才(分别限4人、2人、2人、2人、1人,须能达到E类以上相关标准)。


  8.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副总编辑(副主编)、编委。


  (五)E类人才


  1.市(辖区、县)级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市属企业管理层正职。


  2.三级养老机构(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高级管理人才。


  3.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以及一级分公司、一级子公司,中国500强企业,海南100强企业推荐的科研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分别限5人、3人、3人、3人、1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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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第三条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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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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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商业健康险的被保险人是我的父亲,我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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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1: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

  年逾半百的老张在贸易行业深耕多年,与好友老李、老刘合伙成立了一家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贸易公司。老李以劳务入股占股20%,老张出资6万元、老刘出资4万元,两人合计占股80%。

  创业初期公司业绩稳步上升,后老刘无心经营,老张便以8万元收购了老刘持有的40%股权,自此老张实际享有公司100%的股权。但出于个人考量,老张并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是与老刘的妹夫李某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由李某作为名义股东代持这100%股权,老张作为隐名股东在幕后实际操控公司。

  不料李某染上赌博恶习欠下巨债,竟擅自将代持的100%股权转让给不知情的债权人孙某,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老张得知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转让无效并收回股权。

  法院审理认为,老张与李某的代持协议虽有效,但孙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在不知代持内情的情况下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完成工商登记,依法受法律保护。最终法院驳回了老张的诉讼请求,老张不仅失去了辛苦打拼的公司股权,还陷入了无尽的维权困境。

  案例2:名义股东离婚引发的股权纠纷

  王先生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出资100万元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了隐藏个人资产,他找多年的好友陈某代持这部分股权,两人签订了《代持协议》并约定收益归王先生所有。

  几年后,陈某与妻子丁某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丁某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分割陈某名下这40%的股权。王先生得知后,拿出《代持协议》证明自己才是实际出资人,但丁某坚称该股权是婚姻存续期间登记在陈某名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认定,虽然王先生与丁某签订的《代持协议》有效,但这并不能抗拒丁某的诉求,丁某有权要求分割,王先生只能向好友陈某追讨损失。

  案例3:证据缺失导致股东资格不被认可

  宋某与王某是多年好友,两人于2023年共同出资500万元受让A公司40%的股权,并委托共同的朋友廖某代持。后廖某擅自将代持股权转让给张某,并完成了工商变更。

  得知消息后,宋某与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转让无效并确认自身股东资格。但涉及证据时,两人仅能提供《代持协议》的复印件且签名存疑,转账记录中也未注明款项用途。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宋某与王某不能充分证明代持关系及实际出资事实,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24年7月《新公司法》颁布实施,股权代持风险放大,纠纷案件持续增加。据相关机构统计,自2024年7月至2025年年底,全国法院审结的股权代持纠纷案件同比大幅增长276%,其中,隐名股东面临极大的败诉或权益受损风险,85%以上的案件最终导致隐名股东“钱股两空”,或者被迫承担了巨额的连带债务。在其中的不少案件中,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明明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结果最终却依旧落得“钱股两空”,原因何在?如何防范?

  一、何为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通俗地说就是"借名持股",即:张三想投资一家公司当股东,但因为某些原因,比如身份敏感、不方便公开、想规避股东人数限制等,他让他的一个好朋友李四代替自己出面去工商登记当股东,实际出钱和享受收益的都是张三。

  在这个关系里,实际出资人张三一般被称之为隐名股东,工商登记上显示的股东李四,则被称之为名义股东。如何约束规范两人之间的合作关系?通常情况下,张三会和李四会签订一份《股权代持协议》,约定双方的权责利。但是,代持关系本身存在诸多微妙之处,稍不注意即可能导致瑕疵,导致风险敞口的出现。

  二、国家法律对股权代持的规定

  2.1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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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隐名股东转换为显名股东的要求

  隐名股东是不是可以随意转变为真正的、可以出现在工商登记中的股东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及最新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内容,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其实际出资人身份;

  2)过半数其他股东同意其实际出资人行使股东权利;

  3)过半数其他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代持事实,且对其实际行使股东权利未提出异议。

  换而言之,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即便隐名股东想变身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股东也是无法达成的。

  三、代持协议无效的情形

  3.1特定类型企业代持无效

  如上所述,我们国家现行法律对上市公司、金融类企业的股权代持明确无效。内在逻辑如下:

  上市公司股权代持无效,原因在于其严重违背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证券市场要求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清晰、透明,以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来作出投资决策。股权代持的存在使实际股权信息被隐藏,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可能引发市场欺诈、内幕交易等严重问题,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破坏证券市场秩序。

  金融类企业股权代持无效,则是基于金融安全与稳定的考量。在金融行业中,股权代持会使实际投资人脱离监管,可能导致资本不实、关联交易隐匿等状况,增加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金融企业股权代持,违反规定将面临严厉处罚。

  3.2特殊主体和行业代持无效

  公务员作为公职人员,其身份具有特殊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限制公务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包括投资公司持有股权。若公务员进行股权代持,属于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代持协议无效。

  失信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财产和信用状况已受限制。股权代持虽未直接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但若其通过代持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将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代持行为无效。

  除以上之外,部分特殊行业,如军事、安防等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业,我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的身份有严格的准入限制。若不符合条件的主体通过股权代持进入这些行业,将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代持行为同样无效。

  3.3存在非法目的和损害公共利益的代持无效

  以逃避债务、洗钱、违法犯罪为目的的股权代持无效。这类行为存在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可能,代持行为无效。

  存在损害公共利益的股权代持同样无效。比如通过股权代持投资环境污染项目、危害公共健康的项目等,法律认定该类代持无效,以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3.4股权存在问题的代持无效

  除以上几种情况外,在实践过程中,如果被代持股权本身存在问题的,代持行为也可能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如代持已经注销公司的股权、代持未实缴且不可能实缴的"空壳"股权、代持虚构的股权等。

  四、股权代持的风险控制

  股权代持就像"把鸡蛋放在别人的篮子里",风险不小。如何做好股权代持?首先要明确代持股权的性质,如果是普通公司的股权代持,协议签好、证据留足、各方知情,基本可控;但涉及上市公司、金融公司、公务员代持、非法目的的代持时,千万不能碰,法律不仅不保护,还有可能涉及牢狱之灾。

  针对普通公司的股权代持,我们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做到位、做细致,切实保障各方合法利益。

  4.1签订完善的代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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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让公司和其他股东"知情"

  为避免后续隐名股东转换为显名股东时产生障碍,让公司其他股东知情非常重要,建议隐名股东可以让其他股东签署《知情同意书》,确认知道代持事实,并承诺未来配合隐名股东的身份转换、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可能,最好协调公司本身也在代持协议上盖章确认,这能大大降低未来"无法显名"的风险。

  4.3同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建议隐名股东可提前与名义股东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未来达到某个条件时,名义股东将股权转回给实际出资人或其指定的人,这样即使名义股东未来不配合,实际出资人也有直接依据办理工商变更。

  4.4一定要防范名义股东的"身边人"

  在实际案例当中,因名义股东配偶或家人对股权代持不知情(或表现为故意不知情),导致隐名股东权益受损的案例不在少数。如果名义股东已婚或有直系家人,一定让其配偶或直系家人签署《知情确认书》,确认知晓代持事实,承诺不主张该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家人财产,防止名义股东离婚或死亡时,配偶/家人主张分割代持股权的要求。

  4.5用"股权质押"锁住名义股东

  为杜绝名义股东肆意处置代持股权,隐名股东可以要求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质押给实际出资人,这样名义股东就无法擅自转让或质押给第三方。

  4.6一定保留完整的证据链

  在过往的诉讼案件中,因隐名股东证据链不完整导致败诉的案例不少。因此,隐名股东一定要做好证据的保管工作,具体如下:

  1)代持协议原件:一定要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2)出资凭证:一定是隐名股东的出资记录,最好为银行转账记录,且要备注"代XX出资"。如果涉及现金出资的,一定要做好纸质凭证记录和备注。

  3)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如验证报告、收款证明等;

  4)名义股东的书面授权、指示记录:一定要原件

  5)参与公司管理的证据:如参加股东会的记录、邮件往来等资料;

  6)分红收取记录:包括转账记录(备注分红)、现金收款书面记录等。

  4.7名义股东的风险防范

  对名义股东而言,代持股权也不是100%安全的,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在代持行为发生之前、签署协议时及代持过程中,名义股东要做到:

  1)隐名股东出资前,一定要审查实际出资人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避免卷入洗钱、诈骗等非法活动中,并在协议中明确前述事项的。

  2)协议中明确"按指示行事免责",因遵循实际出资人指令产生的责任由其承担。

  3)要求实际出资人提供出资担保或设立共管账户,防止其不按时出资导致你被债权人追责。

  4)约定单方解除权,如实际出资人不出资、公司债务风险过大时,名义股东可以在告知隐名股东的前提下,要求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