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发文时间:2019-05-28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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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的便利性,满足纳税人多元化办税需求,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扩围到各县(市、区)税务局,实现了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全市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车辆购置税工作。


  二、全文废止《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2018-2019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韶关市宇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代征2018-2019年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两份文件。


  三、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服务热线:12366。


  四、本公告自2019年5月29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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