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发文时间:2020-09-11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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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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