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
发文时间:2016-07-13
文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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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按照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上线工作统一部署,我省将于近期开展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升级工作,自2016年8月申报期起,全省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将统一采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不再接收旧版本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申报数据,未升级的扣缴单位,将无法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客户端升级方式


(一)客户端互联网在线升级方式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可访问互联网的用户,采用下载器方式升级,使用“陕西个人所得税金三软件下载器”将软件下载到扣缴义务人的电脑,自动进行安装并迁移数据,无需导入初始化文件。下载器下载地址及客户端软件升级流程见《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下载器升级说明》(附件1)。


金税三期上线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可实现系统自动优化升级,网络在线申报功能(无需导出申报文件),同时,签订了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扣缴义务人可通过客户端在线缴款,既节约办税时间,又提高办税效率。建议有网络申报条件的扣缴义务人,优先使用此升级方式。


(二)客户端离线安装升级方式


不能连接互联网的用户,可在其它电脑下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安装程序进行升级,金税三期上线后仍要使用手工方式升级并重新导入金税三期标准的初始化文件,同时按月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款。有关安装操作见《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安装程序升级说明》(附件2)。安装完成后,可自动迁移原申报系统数据,升级后需导入初始化文件。


二、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客户端升级工作顺利实施,平稳过渡,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用户须在7月征收期内完成升级。8月1日起软件可在线自动升级为支持金税三期标准格式。


(二)2016年8月8日金税三期上线后应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的新用户,可直接下载安装金三版本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软件。软件下载地址:“http://sx.4007112366.com/,税友网-选择陕西-下载中心-个税系统。”


(三)确实无法使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申报的扣缴义务人,金税三期上线后应持纸质明细申报表或电子申报模板至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事宜。“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电子模板”下载地址:“http://www.12366sds.gov.cn,所得税专区”。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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