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400 答案:计提盈余公积,“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并未增加,不需要交印花税;如果计提的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使得实收资本增加,则属于印花税应征范围,应及时就其新增注册资本部分缴纳印花税。
注: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启用新账簿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1994]25号)。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