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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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根据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市局认真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税务总局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针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中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问题,结合重庆税收工作实际,推出10条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以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一、推动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重庆市税务局与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等部门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将各项业务整合为营业执照、申领发票、员工社保参保3个环节,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各区县税务局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实现现场“一窗”、一次领取企业开办全部资料。


  二、实现首次申领发票、申领税控设备即时办结,网上申领。基于登记信息,重庆市税务局为新办企业自动认定增值税等税种信息,纳税人首次申领初次核定标准范围内发票、申领税控设备实现即时办结。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申请的,2019年底前开始在部分区县局试点提供邮寄送达税控设备的服务。


  三、推动网签三方协议便利缴纳税费。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录入开户银行相关信息即可签订三方协议,无需携带纸质协议往返于银行和办税服务厅。协议生效后,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三方协议实现网上快捷缴纳税费,有效提高办税缴费效率。


  四、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投放力度。重庆市税务局在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高新区等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区域建设自助办税服务厅,在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部分网点投放自助办税终端,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常见业务。


  五、拓展便利办税缴费渠道。重庆市税务局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与微信、支付宝、“渝快办”、金融机构移动平台等合作,形成多元化的移动办税渠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人既可在当地社保所或者社区村组缴费,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缴费。


  六、优化房地产交易登记涉税业务。重庆市税务局推进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缴税、退税业务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核,实现房产、土地、婚姻登记、人口信息数据传递电子化。各区县局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为纳税人提供“一窗式”受理服务。


  七、实现车辆购置税无纸化办理。纳税人无需提供纸质发票和纸质完税凭证,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在公安车管部门登记上牌。在部分地区车辆上户终端机上试点车辆购置税网报功能,实现车辆购置税申报、车辆上牌、车险购买一站式办理。


  八、推进无纸化退税全程网上办。重庆市税务局在电子税务局实现误收多缴退税、入库减免退税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等退税事项的无纸化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核,与人民银行合作全面推动电子退库,缩减退税办结时间。


  九、扩大财务软件一键报税试点范围。重庆市税务局进一步开放纳税申报和财务报表报送的外部接口,在通信、银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行业,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增值税、连锁经营的企业扩大试点。


  十、推动企业税务注销分类办理。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简易注销时免予提交清税证明。各区县局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但资料不齐(包括未办结事项要求报送的资料不齐)的纳税人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对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各区县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专窗,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提供“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切实抓好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落地生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检查问题导向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主题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确保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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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人的范围。《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纳入了关于税收透明体的规定。对于按照缔约国任何一方的税法视为完全透明或部分透明的实体或安排,缔约国一方将该实体或安排取得或通过其取得的所得作为本国居民取得所得进行税务处理的部分,应视为由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所得,缔约国另一方应允许就该部分所得给予协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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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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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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