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附加税是按发票上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计提吗?
发文时间:2017-03-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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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所以增值税附加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计提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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