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支持粮食主产省(即商品粮大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省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对商品粮大省奖励入围条件、奖励资金分配、测算数据来源、奖励资金的拨付和用途等作了详细规定。
一是奖励入围条件。商品粮大省奖励范围主要为13个粮食主产省。
二是奖励资金分配。奖励资金以粮食商品量、绩效评价情况作为奖励因素,两个因素所占权重分别为98%、2%。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奖励系数(同常规产粮大县奖励)。
三是测算数据来源。测算数据来源于统计部门。
四是奖励资金的拨付及用途。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各省份,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份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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