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发[2018]16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03-28
文号:皖地税发[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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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税总发[2018]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通知如下。

  一、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改革意义

  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深化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以实现纳税人线下“最多跑一次”、线上“一次不用跑”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坚持方向,严格执行改革清单

  省地税局已经对外发布《安徽省地税系统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8年第3号公告),共有报告类、认定类、发票类、申报类、优惠类、证明类、权益类7大类551个事项。其中,551个事项均可在线下办税服务厅办理,实行“最多跑一次”;501个事项可在线上电子税务局办理,实行“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各级地税机关要根据公告要求,坚持便民办税的工作方向,严格对照清单所列事项的办理途径与办理时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凡是清单中列明跑一次或零次的办税事项,在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各级地税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纳税人跑多次。

  三、突出重点,认真落实改革举措

  (一)发布“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

  省地税局目前正在对照已公告的清单编制办税事项指南,细化每一个办税事项的具体办理流程,下一步将在安徽地税门户网站发布。各级地税机关要以“最多跑一次”清单与指南为抓手,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通过最大程度让纳税人“多走网络、少走马路”,将改革落地生根。

  (二)全面开展培训

  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开展全面培训,确保准确掌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对线下即时办结业务当场办结;对线下非即时办结事项的办理结果涉及文书发放的,明确告知纳税人自行选择领取方式,可选择上门领取或税务机关邮寄送达,无需再跑。

  (三)升级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

  在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中新增开发部分涉税事项办理功能和邮寄办税功能,实现线上办理预申请和结果发放邮寄送达。对办理结果涉及文书发放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税务机关邮寄送达。

  (四)新增邮寄送达服务

  与邮政部门合作,以“邮寄送达”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托底举措,用邮寄代替纳税人“跑路”。对非即时办结事项的办理结果涉及文书发放的,税务机关办结后将通过“邮寄送达”邮寄给纳税人;纳税人在线上预申请办理事项后,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资料寄给税务机关。

  (五)全方位宣传辅导

  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二维码等渠道,大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与具体措施,与省地税局同步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与办税指南。对线上办理的业务要做好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的操作辅导,对线下办理的业务办税服务厅要做好对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的辅导,确保线上线下办税无障碍。

  (六)关注相关舆情

  各级地税机关要主动争取新闻媒体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支持,密切关注和收集改革过程中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认真回应纳税人诉求。要严格执行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和报告制度,防范舆情风险,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统一领导,强化改革落实保障

  各级地税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增强改革推动力;税政、征管、纳服、宣传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和责任,加强协作;要密切联系本级国税机关,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推动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纳入政府整体办事事项改革体系中,对于改革过程中涉及其他单位的事宜,积极协调解决;加强改革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工作,发现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运用各种考核评估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对改革推行过程中的好做法应及时报告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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