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小规模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所以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置了销项税额没有意义,对于企业核算税款没有影响,建议不设置“销项税额”三级科目。
参考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第一项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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