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强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一土地重复征税的问题,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你们所言,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为此,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2016年全年增值税减税规模超过5000亿元;
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
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对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免征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印花税;
减免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将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两项政府性基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取消、停征或减免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对于你们提出的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一土地重复征税的问题。我们考虑,在现行税收制度下,我国分别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房产税按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面积乘以固定的税额标准计征,这两个税种在开征目的、调节作用和征收方式等方面都有所区别。但由于房产、土地在物理形态和价值上密不可分,分别按照两个税种征税在征收管理等方面确实存在一定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加快税制改革。
目前,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我们正在配合全国人大有关机构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拟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各类房地产统一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我们将在立法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你们所提建议。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17年7月11日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
目录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07企业基础信息表及表单选择
14纳税调整明细表
38税收优惠明细表
4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
47弥补亏损明细表
01 政策提示及操作指引
一、政策提示
(一)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政策提示
1. 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
2019 年以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如下(需同时满足):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
资产总额:指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 =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 /4。
从业人数:指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同上)。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2.2024 年小型微利企业重点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 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② 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③ 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如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以后年度符合了相关政策享受条件,应先修改相关行业后,再申报享受相关政策。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享受条件及相关要求请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文件规定需符合相应条件或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清单认定,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有关政策。
(3)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会带来折旧计提和扣除的税会差异。对于该项资产而言,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当年,对允许一次性扣除的金额与会计核算计提折旧金额之间的差额要进行纳税调减;在以后年度,则要对会计核算计提折旧的金额进行纳税调增。
此处主要列举小型微利企业常见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下文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要点。如企业发生其他扣除项目,可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做纳税调整。
(二)涉及纳税调整的常见限额扣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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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指引(2025年).pdf(请在网页端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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