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2017年12月已经在原公司离职,但是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有离职单位信息,如何处理?
发文时间:2019-01-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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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该公司给纳税人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该公司就会出现在纳税人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纳税人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单位,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反馈给该单位扣缴客户端,该单位办税员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纳税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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