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招待客户住宿,开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发文时间:2018-04-01
来源:三丰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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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贵公司用于招待客户的支出属于个人消费,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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