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发文时间:2019-12-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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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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