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预缴的增值税可否在不同项目之间进行抵减?
发文时间:2020-08-01
作者:税屋
来源: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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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预缴的增值税是否可以在不同项目之间进行抵减?


  目前不同启动有不同的官方解释口径:


  1、(河北、湖北、新疆):


  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预缴的增值税可以抵减当期的应纳税额,不用区分项目进行抵减。


  2、除上面三个区域以外:


  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预缴的增值税按照规定是在纳税义务发生时才可以进行抵减的,目前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1、有的地区认为预缴的增值税抵减纳税人的当期应纳税额即可,不用区分是哪个项目的应纳税额;


  2、有的地区认为预缴的增值税抵减的是相应项目发生纳税义务时应该缴纳的税款,不能混项目进行抵减。


  温馨提醒:建议纳税人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认,以税局的回复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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