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最新文件,将灵活就业郑重其事提上议事日程。其中有一种灵活就业模式非常特别,就是非全日制用工政策。实务中很多企业都对于这个政策不够清晰,对于非全日制员工的财税处理也不够清晰,今天将相关政策做一个梳理,帮助大家更好的把握非全日制用工这种特殊用工类型。
一、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这个严格的界定是区别于全日制用工,企业的绝大多数员工当然是全日制工作,但在特殊行业的特殊岗位,典型的如家政、家教、保洁、教育培训等领域可能出现临时性用工,这就是全日制用工的由来。
二、非全日制劳动者究竟是不是员工?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实际上例如家政保洁,对于家政公司来讲可以有两个选择:
一个选择就是不作为员工,而作为自由职业者同家政公司合作,家政公司可以统一出面将工作项目接下来,然后分包给家政人员,公司按照项目对家政人员结算,家政人员收取的属于劳务报酬,这种情况不是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
另一个选择就是依然作为员工,同公司签署劳动用工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1、即使是员工,劳动者也可以选择在一个或者多个公司同时就业,领取多份工资薪金;
2、非全日制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一般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比全日制劳动合同更加宽松。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甚至都不需要赔偿和补偿。
其实从这些界定可以看出来,非全日制员工实质上是介于员工和自由职业者之间的一种特殊用工状态。
三、非全日制用工如何发放工资薪金?
我们在这里只讨论属于员工的非全日制用工,那么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当然就是工资薪金,这样的话,依然正常在个税申报系统申报个税,按照工资单在企业所得税前正常扣除即可。
但非全日制的工资发放还是有一些特殊之处:
1、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只要双方约定好即可;
2、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四、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企业缴纳社保?
对于这一点,国家要求也较为宽松,并不像全日制员工那样强制性要求企业必须为个人缴纳社保,而是允许非全日制劳动者个人自行缴纳社保,其标准参照个体工商户标准即可。
但企业仍然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出现工伤,同全日制用工一样适用赔偿标准。
总结:
1、非全日制用工是介于员工和自由职业者之间的一种特殊灵活用工模式;
2、非全日制用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更为宽松,甚至可以口头约定;
3、作为员工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依然领取的是工资薪金,并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企业不需要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基本社保,只需要缴纳工伤保险即可。
5、非全日制用工只适用于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实务中不可以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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